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经典]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1
那儿是我的老屋,是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曾经住在老屋里,老屋前有一个园子,园子里种满了菜,还有草莓、无花果树和枇杷树。
还记得那几个早晨,天空刚露出点红色,我便早早的溜出了家门,在那一缕缕红光中搜寻着夜间刚成熟的草莓。露水在叶片上显得那般的晶莹剔透,老远就望见几片绿色中夹杂着一点红,在阳光的爱抚下显得更加鲜艳。我兴奋的跑过去,蹲下身看,几滴露水正安恬得躺在上面。我将它摘下,露水滴到了正在搬食的蚂蚁,它们似乎也很愿意接受着沐浴呢。我随手擦了擦便将草莓吞下,它是那么的甜美。于是那几个早晨便总能寻得一些惊喜与快乐。
后来老屋要拆迁了,我们也住进了新房,那曾经熟悉的老屋就日渐变得遥远了。不过,那一片美丽恬静的土地却时常在我梦中出现。、
时间过得飞快,我离开老屋已经好几年了。虽然常常从旁边的路上经过,但却从没有去看过。知道有一次我和妈妈路过那儿。妈妈指着风中尚立的几栋老房子说,那儿就是以前的巷子,我说:“好久没来了,进去看看吧。”于是踏着一条新路我们来到了老屋。多年过去了,杂草早已长疯了,有的都可以将腿埋没。突然,曾经的那棵枇杷树映入我的眼帘。它还没死!我惊喜的飞奔过去。在曾经老屋的地方,我再也找不到老屋的一丝痕迹,只是静静躺着几块曾经垒房子的.石块。枇杷树在一年年的成熟与凋零中,早已子孙满堂,这一抹绿在我幽凉的心中蔓延开来,曾经老屋的风景又出现在我眼前。树下我挖起一棵小苗,我想把它带回,因为看见它我就会想起这棵树,这座老屋。
带着留恋,我离开老屋,踏着深草向大路上走去。再回首,枇杷树依旧挺立在风中,它,不会倒。它如同一个使者永远的生长在那,守护着老屋,守护着我的记忆。那儿是我的老屋,虽然人已不在,可依旧风景如画。哦,老屋!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2
推开门,享受着晚风的轻柔,出去走走。不知不觉就又到了这里,一个万分熟悉,大概这辈子也忘不了的地方。
大树还是那么枝粗叶茂,灰色的水泥墙看上去依旧那么饱经风霜。小时候,我在树下玩耍;上小学时,妈妈每天在这里等着接我回家;上中学时,??也许正是因为太熟悉,所以从未觉得这里,也有风景。
冬日,冷冽的寒风刮得我脸生疼,枯黄的叶子经不住北风的强力拉扯,不停地被吹落。灰色的天空,饱经沧桑的水泥墙,空寂的大树,衬得一切都暗暗的,包括我的心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从校门口走出,一抬头就看见了那抹鲜绿的身影——妈妈。
鲜明的绿色在没有活力的灰色天地间显得格外刺眼。妈妈不停地哈着气,搓着通红的双手来回踱步,时不时向校门口张望一下。看到我就立刻迎了上来,那双宝石般的黑眸子里
盛满了欣喜,黑色的瞳孔中印满了我的影子。
“怎么样,冷不冷?累了吧!”微紫的嘴唇首先吐出的是对我的.关心,没有一句抱怨。妈妈边说,边迅速摘下脖子上厚厚的围巾,接过沉重的书包,把围巾仔仔细细地戴在了我的脖子上,任凭寒冷的北风往她的衣服里钻。
我仔细的看着妈妈,原本乌黑秀丽的头发中,不知何时窜出了几缕银丝。饱满的额头上也留下了些许时间滑过的痕迹,嘴唇微微发紫,应该是冷冽的北风吹的吧!妈妈的手很冷,大概在这里等了很久!我有多久没有这样细细看过妈妈了?为什么感觉妈妈一下老了那么多?
围巾围好了,不仅戴在了脖子上,也戴在了心上,不然心中怎么会这么暖和呢?
灰色的水泥墙前,参天的大树下,妈妈为我戴上围巾的那一幕在心中成了最美的风景,胜过山清水秀,赛过名胜古迹,永远都挂在了心墙上。
天色暗了,我渐渐往回走,多么熟悉的地方呀!但只有我知道,这里亦有风景!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3
与奶奶十二年朝夕相处后的分离,像用刀把两颗活生生的心割裂开,痛极了。现在,看着奶奶托人从老家捎来的一小捆用皮筋扎着用纸精心包着的蒜黄,这无比熟悉的“风景”把我带入了深深的回忆。
不知哪一天,家里窗台上多了点东西。一个大大的圆盘里整整齐齐地排满了蒜瓣,仔细一看,那些白生生肥胖胖,用白线精心穿起来的蒜瓣的蒜瓣,一律头朝下,圆侧向外,一圈一圈规规矩矩地站在清水中。原来是奶奶在种蒜黄。全家人开始了盼望。一寸,两寸,从刚刚长出的嫩嫩的黄,到尺把长的翠翠的绿,收获的日子全家人都关注着,奶奶拿一把小剪刀,一根上剪下来竟然有一小把。那天,当蒜黄炒鸡蛋上桌时,我急切地夹了一筷子喂给奶奶,奶奶笑了,额上的汗珠骄傲地闪着光,对众人说:“看,孙女多好!”一整天,奶奶眼角的皱纹都好像绽成了美丽的花。
奶奶见大家都爱吃,便一直种着。窗台上的盘子也多了起来,那一盘一盘翠绿的蒜黄成了我家窗台上靓丽的盆景,而炒蒜黄成了我们家经久不衰的菜。渐渐地,奶奶辛劳的身影大家也习以为常了,不再向窗台边看,而是往餐桌上瞧,并且每次都不会失望。
从那时起,蒜黄炒鸡蛋就是我的至爱。寸把长的翠绿的蒜黄,配上嫩嫩的炒鸡蛋,绿是绿,黄是黄,摆在那里就是一幅画,赏心悦目,而放在嘴里,蒜黄的.清香总能让我多吃一碗饭,欲罢不能。但一直也很奇怪,辛辣的蒜怎么会生出那洁净纯嫩的蒜黄呢?也许,是爱吧!虽然算生得辛辣,但因为对蒜黄的深爱,便有了它最细腻,最无私的一面。蒜把它所有的爱全部倾注在蒜黄上,那短短的几日,蒜黄便要与蒜分离了——心本在同一处,却被揪开,一定很痛吧!我感动于蒜,感动于它为蒜黄奉献出它全部的营养后选择默默离开,感动于它对自己干瘪身体的无悔,感动于它对蒜黄的完全倾心,用最温暖的淡黄翠绿,最细腻的洁净纯嫩打造出完美的蒜黄。不知怎的,竟感觉奶奶与蒜如此相似:算不把蒜黄辅助,是为了蒜黄有更大的价值;奶奶放开我让我求学,是为了我有更好的前程!
回忆中,脑海里,奶奶那最熟悉的面容化为最美丽的风景,伴着巨浪涌来,涌出了我的眼眶……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4
淅淅沥沥的小雨,如碎珠落入玉盘,似鸟儿啼鸣,韵律清脆;似银铃轻吟,宛转轻盈;似苍石沉海,沉郁动人。在这熟悉的地方,她的身影却似千军万马之势撞进我心,那动作普通却不凡,犹如泼墨画,构成绝美风景。
熟悉而又乏味的公交站台!我无趣端坐,忽掸雨珠,忽视时间,焦躁不已,为这枯燥如潮水般涌来一阵烦闷。忽的,眼光聚焦,是一张纸,为这熟悉的地方抹上一股异样风景。它无助地横躺路间,在雨水洗礼下逐渐扭展身子,好像要与沸腾般的水流融为一体。枯叶纷飞,狂风不止,无情地搅动它的身姿,也揉碎了树影和思绪。回头,只见身旁女孩也同我一般。她眉头紧锁,眼光焦距,紧握双拳,无力的垂在空中;小腿紧紧并拢,如根般扎在大地,嘴止不住嘀咕,似纠结不已。环顾四周,人们或站或蹲或坐,无不紧盯手机,吝啬到不愿施舍那纸团一个目光。挣扎不已。那纸团似在雨中瑟瑟发抖,哀求人们,奢望一个眼神。雨珠夹杂着尘灰,渗透微粒,宛如万马奔腾,轰击斑驳树枝。
每迈动一步,背后都仿佛有刺人的寒骨目光,似在地上伸出无形的巨手,拖拽我的身子,终究是放弃,却只得为自己找借口。没事,反正大家都不愿行动,我想。回头,又瞧见那小女孩,她乌黑的青丝随风飘忽,白皙的皮肤也镀上一层金红,衣着干净整洁,看得出崭新。她紧咬嘴唇,小手颤栗,而后长舒一口气,眼神忽而清明。她迅速站起,轻掸尘泥,撸起裤腿,便往雨中冲去……若在这熟悉之地添上华彩的风景。
她没有伞,此时雨虽稍收敛,却也在路面积上厚厚一层,宛如透明水帘。缥缈雾气荡涤尘埃,似将世界纯净。她一步步,从水中搬起双腿,又落下,终弯腰,张开双手,拥入纸团。发丝在风中狂舞,白净的小腿也布满泥水,尘灰似无赖的孩子,趴在她衣上,矮小的身影逐渐清晰。她的鼻尖缀了一点红,眉却舒展,嘴角也绽开抹抹浪花,仿佛心已融化在她的浅笑里,融化在她的敢于向不良现象发出行动里,原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她轻轻地来了,又将纸轻轻落下。雨渐停,青草披上了一层镶嵌晶莹玛瑙的丝制新装。熟悉的地方此时却如梦如幻,原来,只有有了每一个人的美德美行,才能展现出亮丽的风景!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5
夕阳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天空中的彩霞是它飘渺的吻痕。那一片余晖下依旧显眼的绿慢慢交织,会成了我眼中一道永不褪色的风景,在这熟悉的小巷中定格。原来,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那条小巷是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走。走了十年,小巷外的世界风采无限,日日在变,而小巷却依旧保持着它古朴单调的灰色,我常常在走过小巷时感叹:“小巷真是一点景致也没有,看来‘熟悉的地方’真没‘风景’啊”
直到那日,闲来无事的我目光飘忽地打量着小巷,忽然,一抹翠绿猛地闯进了我的视线——那是一丛已在墙角的不知名的植物,但它是那样的绿,绿得嫩嫩的,绿得水灵灵的,仿佛都能淌出汁来,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词:青翠欲滴。或许这才是这个词最好的诠释。
这株植物的颜色不多,只有一种:隐隐带着一点鹅黄的绿。从根到叶,皆是这种绿,然而,却丝毫不显苍白单调,正如一个新生儿那样,全身都是粉嫩嫩的,但没有一个人不喜欢这样的,因为只是生命的颜色,是活力的颜色。风吹叶儿沙沙响,这是孩子银铃般的欢笑。
如果灰色的小巷的古朴厚重的山水画,那么这一抹绿应该算是西方轻快明亮的油彩,两者结合,竟忽然间感到极其融洽,就像是一个僵硬苍老的老者被焕发的青春,变得如此鹤发童颜。
我望着那一抹绿,摇曳在风中和小巷一起,形成一幅极具雅致的风景。我久久的沉醉其中,这样的'风景以它独有的韵味甚至超越了那些名山胜水,磅礴风景。然而,我忽然间疑惑了:为什么这么美的风景我却从未注意过?在短短的人生中,我又已经错过了多少?
生活中不缺少风景,缺少的是发现风景的眼睛,我们太需要放慢我们匆匆的脚步,去探寻,去寻找。其实生活中步步皆景,只可惜,在无形中,我们已错过太多太多。
我久久的凝视那样一副美丽的景象,看着夕阳将它们慢慢镀上一层金黄。是啊,何处无景呢?景在哪儿?在一朵花中,在一片叶中,在你陌生的地方,也在你熟悉的地方。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6
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善良、淳朴,尽管天生的缺陷使他不能说话,但从他的身上散发出的善和暖,一点一点的,很温暖。——题记我和老街上的人很少有交际,也就打个豆浆吃碗馄饨时才会搭上两句,但偶然间发现老街上还有这样一个人。他是个哑巴,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怕触及他的伤痛,大家都没过问,只是喊着他哑巴。他并不特别,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但就是这样一个他,以真诚待人,让人感到很温暖。那日我走在路上,他突然从后面将我拉住,咿咿呀呀的说着什么,手还在不停地比划着,我心生厌烦,没理他,转身就准备走。他十分着急,慌张中他从手里拿出一张二十元钱,在我面前不停摇着。我一下子想起了,伸手去摸口袋,口袋里空空的。我再望向哑巴,他仍有些焦虑,怕我没有明白。我将手伸了出去,他这才放心,将二十元放在我手心里,静静地躺着。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向他道了谢,他竟也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手顺势就挠起了脑袋,憨憨的傻笑,边用手势比划着对我说不用谢。后来,再见到哑巴,是天才微微亮,鱼肚白时,他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的.派送着报纸。他下了车向我走来,我接过他手中的报纸,他却仍未走,手在上衣口袋里摸索着,小心翼翼地、笨拙地从里面拿出一朵栀子花,我十分虔诚的从他手中接过,向他道谢,他嘴微微咧开,露出两颗洁白的大门牙,双眼眯成一条细缝,十分朴实的样子,他匆忙的又骑上自行车,赶往下一家。母亲起来惊叹道:“好香!
”我摇了摇手中的报纸和栀子花,母亲叹道:“是栀子花啊。”我暗笑,哪里是栀子花,这分明就是哑巴嘛,哑巴那朴实憨厚的性格就像那栀子花香一样,馥郁绕鼻,长留在记忆里。也不知过了多久,老街上不再有他的身影,向别人打听到,他早已到他地去工作,心里不觉怅然,但想起他那勤劳朴实善良,似一个大孩童的性格,应是到哪也会被人所喜爱的吧。又到了六月,栀子花开得正好,芳香扑鼻,残有屡屡淳朴、善良缠绕在心头,久久不散。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7
在我的记忆中,最熟悉的地方莫过于学校了,那是梦想开始的地方。
在寒假中,我回到了老家。在会回家的路上我偶然看见了三个学生,多么熟悉的场景,我突然想到,这不就是我小时候的样子吗?我决定回到老学校去看看,正在沉思中,妈妈大喊了一句:“下车啦,想什么呢!”“没什么”我回答到,这银装素裹的街道多么熟悉的感觉,我回来了老家。
在街上我看见了许多熟悉的人,并向他们打了招呼,有些是主动过来的,但是已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在这冬天里这些问候是最温暖的了。我们踏着雪花回到了家,看着门前的路,我回忆起了第一次上小学的样子,那是我记忆最深的一次了。
我那时候是一个从幼儿园毕业的学生,刚刚去小学,小学的课程和幼儿园不一样,我曾把第七节课的.下课铃声当成放学铃同两个小伙伴跑回了家,刚一道家妈妈就说:“你今天怎么放学这么早?”“我看有两个同学出来就跟着出来了。”我回答到。但是不一会老师就打来了电话,我从妈妈那得知下次要等同学们都走了再回家,我可算是明白了。
想到这,我就沿着小路去了学校,小道旁的树已经长的很高了,仿佛历经沧桑的战士同我们一起成长。不一会就到学校了,我踏入校门,映入眼帘的首先是那威武的石狮子,石狮子的身体上以经斑斑驳驳,只不过是阔别四年而已,它们也变了样身体上还有修补过的痕迹,不禁感叹到时间太快了。我走向了去教学楼的台阶。
刚走上台阶,学校的教学楼就出现在眼前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粗犷,这是几代人共同的学校,据我爸爸说这座学校是他以前的中学,我还和爸爸开玩笑说我们还是校友呢!本来是想去二楼看看的但是现在的学校管的太严了,楼门都上锁了。怀着遗憾我离开了学校。再次回首望望那学校的顶上“严谨治学”四个大字分外神圣。
在这熟悉的地方,已有不一样的风景,而这就是充满欢乐的回忆。
最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作文8
深树林里传来的蝉鸣发着对夏日不满的牢骚,酷热的烈日当头,光束透过树的缝隙,被剪成一地的斑驳碎影。午睡后的我,睁开惺忪的睡眼。这夏日令人烦躁,这生活了14年的小区也没有什么独特风景。
“叮铃铃??”一段清脆的银铃声将我从睡梦拉回现实,顿时来了兴趣,拉开窗帘,往小道上一看,呦,是那条漂亮的边牧,脚步轻松愉快地小跑向河边,“扑嗵”一声,随着河面上荡起的一波涟漪,原本柔顺的毛发瞬间被水浸湿,哦,它恐怕也忍受不了这夏日的煎熬。
看它在水里乱扑着,不时溅起朵朵水花,都说狗不好游泳,可这只足够清闲,嘴巴咧着,舌头伸出,不时地哈着气,有时水珠渐入眼睛,便眯起来,那表情像在笑呢!
主人拿着那条扑空了的狗链,急忙跑去,嘴里不停着喊着,当看到眼前的情景,不由地愣住了。但很快便抑制不住笑意,跑到河边,半蹲着,用手向边牧扶手,划出道道波痕,边牧进行着生疏的“狗刨”,一同欢笑着。
看到这儿,睡意顿时烟消云散,我穿好鞋跑到河边,感受这独有的风景。走在小区路上的行人,听到了水声与笑声,都凑到河边,一同嬉戏着。
我看着眼前毛发湿漉享受清凉的边牧,完全不像平日里高贵稳重的纯种犬。想想在平日里,它和主人奔跑在草坪上,长而浓密的毛发飘逸而柔软,随着风的方向飘动。黑、白在绿色草坪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显眼、和谐,多么飒爽的英姿啊!我的印象里,这高贵的犬种,应该当舒舒服服地躺在豪华的浴室里,享受上等服务,而今在这小河里,仿佛玷污了这血统。不过现在看来,少了份高贵却多了份快乐的边牧,更像是小区的风景。
每天下午3点,一天最炎热的时候,总能准时听见熟悉的.银铃脆音,人们都知道,是边牧来了。它的到来使小区的人们感受到了快乐,使平凡的小区变得不再枯燥乏味。在水中嬉戏的黑白身影与溅起的层层水花形成了小区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有时候啊,停下脚步,多看看周围,你会发现,在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也有令人难以忘怀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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