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之后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终最终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最终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活力火热的心!
应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应对自我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教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一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终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当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我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我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精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7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8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9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0
寒假里我读了《野性呼唤》这部作品,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1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2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3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4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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