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精】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1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个人读后感2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再就是《最大的事情》中“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坚持,滴水穿石的故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么?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个人读后感3
伴随公司产能规模的飞速扩大和企业内部技术升级、业务拓宽及管理革新方面的不断健全。公司对各岗位职员在职业道德、职业本事方面的需要也在不断提高。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司在为职员供给酬劳的同时,还为职员们创造着个人成长与进步的舞台,而职员的素质增长又第三推进了企业的进步。在如此的背景下,怎么样使我的价值最大化的服务企业,成了我学习《为你一个人工作》的一个要紧目的。下头我就联系我们的实质谈谈我的心得。
1、工作为明天带来更多的可能
一套适合自己的个人愿景,既可以驱使大家履行职责、又能在达成目的的过程中为自己供给源源持续的思想动力,同时还能很大的引发大家对工作浓厚的兴趣。在现实日常,大家都有过类似的体验,当内心对某件事物越是渴求时,行动上的动力也就更充足,包括拼搏的过程都让人感到愉快和兴奋。
那样实质工作中愿景能为大家带来什么?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位叫做小兰的朋友,听说了她的成长传奇。小兰在高中毕业之后到西安打工,从在小饭店里当员工做第一份工起,两年中先后跳槽八次,而第八次跳槽则成功被西安建国1
餐馆聘为餐饮部经理,达成了由一名员工向职业管理人的蜕变。当我问她如何做到的时,她是如此说“我的起点低,刚开始是迫于存活先要养活自己,之后就想让我们的环境、收入变好点,在慢慢喜欢上了餐饮市场之后,劲头也愈加大,伴随一个一个目的的不断达成,就有了今日的我”。之所以举小兰的例子,一方面是由于草根起点的小兰可以代表更多人的近况,另一方面小兰的奋斗史非常鲜明的体现着个人进步与愿景的关联,而说穿了就是从愿景中分解出一个个连贯目的,再由目的的收获而勉励出更强的事业心,直至达成自己价值成长的良性循环。
恰恰好似大家的企业座右铭“把容易的事情做好,你就不容易;把平凡的事情做好,你就不平凡”。工作为大家的明天带来更多的可能,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了乐趣和收获感,可能在此刻我只不过一名一般的技工、科员,但于内心中我却充实着成为技术专家或是职业管理人的愿景,享受着进取的工作带来的欢乐。
2、让实质本事大于岗位需要
在《为你一个人工作》第十章第三节中有如此一段话“假如不知道自己赖以存活、进步的常识和技术也会折旧,假如不继续学习,当我们的常识老化、跟不上公司进步时,就大概被公司淘汰掉”。
自去年以来,一向感觉到自己工作的非常辛苦,也尝试着找了缘由。第一,我归结于是公司对平时工作的水平需要提升了。第二,上级组织频繁的周期性、季节性工作加重了工作处置量。可是,在真的读完《为你一个人工作》后,我重新考量了自己的情况,并总结了两个主观缘由,一方面在公司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健全下,我们的工作职责心增强了,对待工作的规范提升了,这个是值得一定的提升。而另一方面,伴随工作业务的变化,我们的本事与工作需要产生了偏差,致使了某些方面效率的减少。
写到那里时,我突然联想到了小学生的`考试,同样的一张试题,有些孩子得了不及格,有些孩子得了80分,但还有一部分孩子不光得了100分还能提前交卷出去多玩一会。那样,那样大家的工作是不是也能像那些考100分的小孩通常变得既有水平又富有效率呢?
要做到这一点,我想第一要更新对待工作的观念。长期以来,我都片面觉得要想把工作干好,就要对工作树立起强烈的职责意识,只须能把工作当做使命就能干的出色。但工作中遇见的实质情景却告诉我,干好工作不只要有好的职业道德,还要拥有健全的职业本事,并真的的把看重学习和擅长学习作为培养职业本事的阶梯,经过坚持学习持续的用常识革新大家的工作,用大于岗位所需要的本事,高效率高
水平的完成工作,才是体现岗位价值和自己价值的渠道。
写到那里也该结束了,尽管这部分想法还只不过自己脑子中的未经梳理的粗浅认识,但得益于对《为你一个人工作》的学习,总算对我们的工作又考虑了一些,收成了一些。
个人读后感4
偶尔在翻阅报纸中看到有关人生意义的短文中提到了《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就诱发了我要看看这篇小说的冲动。
断断续续看了十几天,当我看完最后一页,合卷后,在暗夜的灯光下,听着窗外阵阵的风声和雨声,敲打在窗棂。忽然想到‘蓝肤人’的故事,也许,这世界里正发生着这样的事情,而一个人的生正是另一个人的死。
故事的主角艾迪是红宝石码头游乐场的维修员,退伍后就待在家乡,瘸著一条腿,他希望自己能继续升学,学习新的技术,但一直无法实现这个愿望。他的生活,苍白而无趣,。孤孤单单地待在他出生的小镇,用回忆打发余生。他认为自己的人生是被沉默却又暴躁的父亲害了。在主角83岁生日那天,游乐场发生了意外,他为了拯救一名小女孩而不幸丧生。当他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已身处于天堂。在天堂上,主角遇上了五个曾经出现在他生命里的这些人是:为了闪避马路中的艾迪而车祸身亡的「蓝肤人」。而艾迪活着时完全不知情;为保护艾迪而战死沙场的小队长。而艾迪却误会他害他瘸了脚、导致他一生困在故乡,而无法实现他的理想;与他携手踏上紅地毯的妻子马格丽特;与建游乐园的露比小姐;还有艾迪为了将战役中的敌人赶尽杀绝而失手错杀的塔拉小女孩。当中有部分人跟主角认识,有人素未谋面;他们当中有可能曾经改变了主角的'人生,亦有可能曾被他改变了命运。书中描述的笔法是时间错综交错的,一会儿描述天堂的情景、一会儿回到艾迪生前的点点滴滴。这五个人一一为主角解释他生前一些行为的对错,令他得到启发:艾迪逐渐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生命里一直都有別人的生命;而別人的故事与自己的故事,会在最无法预料的時空,产生交集。正如同书中所說的“人生,是一段用生命碰触其他生命的時光。”每一个生命都会碰触到另一个生命,而你所付出的爱,永远不会白费。
会有多少人,在这样一个下雨的夜晚,正思索着人生的意义?象艾迪一样感叹着人生的单调、枯燥、微不足道?
我也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在单调机械的工作中日复一日的度过,每一天都是两点一线,宿舍诊所,宿舍吃饭睡觉,诊所看病处方治疗,微波不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会厌烦,会抑郁,会躁动,经常的和同事自哎自怨的感叹说,难道人生的意义就是如此的平淡无奇,难道生活的全部意义就像我们的身体被本能的社会家庭责任所绑架而植入驱动程序而机械吗,渴望自由,渴望辉煌,渴望精彩,可对真正认可和追求的意义却非常茫然,不知所谓,不知所措。人说五十而知天命,但我却不想太清醒,不想认命,不为利,不为名,为什么?在旅途中看不到了北斗星。
我沉思了很久很久。想告诉自己、也告诉别人。人生不是一趟孤独的旅行,不是一片荒涼的沙漠,更不是一出枯燥的独角戏。即使再看似无聊、无用、孤独的人生,也有人为此牺牲奉献,也有人在等着被创造生命。这样积极地看待人生,就会更加珍视人生的意义。我们大多数人,对自己总是不甚滿意的。或怨天尤人裹足不前、放弃了自己的理想、目标;或为了自己无心的错误耿耿于怀,而充满悔恨。前者,往往是自己不愿意放弃自己一些錯誤,或是不愿意宽恕別人对自己所加诸的痛苦所导致。后者,则在你的人生中,总会也无心的去弥补。就象艾迪无心杀了一个女孩,却又无心的救了一个女孩。
活着的意义,在于“相遇、碰撞”,与一切相干的、不相干的人和物,在知觉和不知觉中,在给予和被给予中,享受每一天或平淡或激情的日子。这就是人生,人的价值就在这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网络里。在这平凡而单调的每一个日日夜夜,每时每刻。
书里触动心灵的语言:
我们每一个人在你的生命里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你当下也许不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而这正是天堂的功用。天堂,是为了让你认识你的人生。
時间,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样子。死去?那也不是事物的结束。我们以为死亡就是结束。可是,发生在人世的一切,都只是开端。
有時候,你牺牲了某个珍贵的东西,並不代表你真的失去它,你只不过是把它传递给了另一个人。
个人读后感5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
小学和初中时,每天回到家放下书包,一天之中最舒心的时段就此来到。温暖的光线照耀进屋子,我面前的桌子也宽敞起来。在无聊之中不计其数的小游戏被发明出来。当时流行弹笔,我便潜心研习弹笔技巧。每次发力,一支笔撞向另一支,有时直接被打远,有时就在原地不停地打转。转过了夕阳西下,转过了内心的兴奋,转到了家长突然开门一看,笔头停了下来,笔直地指着自己,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有时也可以换换花样,拿几枚硬币在光滑的桌面上大力投掷作为冰壶比赛,抑或是用一块橡皮一把尺制作一个投石车,又将一支笔的笔盖扣在直尺上,驾驶飞机四处翱翔。只要坐在桌子前,任何事物似乎都有着无限的乐趣等待着我去探索,在一次次体验中感受快乐,逐渐成长。那是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放纵着一切的无拘无束。
我们的生命中往往存在一个最为重要的时间点,在你初次跨过的时候没有波澜,而在一段时间之后才逐渐显现出来,却已经离“那时”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隔阂了。我们觉得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然而迎接我们的.却是愈加艰难的生活。我们被迫发现了一堆其实本就存在的问题:生活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我们该如何过好自己的生活?生活似乎越来越容易被记住,而我却开始怀疑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从我出生起一直到十五岁的生活是否真正存在过。
在那些世界被乌云笼罩的时刻,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多么想回到过去,一切如初。那时的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课业,没有压力,没有担忧,只管自己长高、长壮,爱跑跑,爱跳跳。
我时常想,为什么我会如此思念着过去,过去的教室,教室里的课堂,课堂外的操场,操场上的蓝天。
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的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一书中记叙了在黄沙梁的二十多年生活,一个与现代文明完全脱节的荒芜的地区,人和动物一辈子跟命运的抗争,还有对大自然的连绵情思。它们在作者深邃的记忆中被一点点地提取出来,就像打开了通向过去的一道道大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可以深切地体会到作者是那样怀念过去的每一件可以被想起的事,以至于将它们记录下来时还保有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孩般所有真实的感情。
黄沙梁是养育作者的地方,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成长的地方。
我爱我曾经生活过的所有地方、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那是一种对个人历史的深厚感情。命运将刘亮程放在了黄沙梁,将我放在了上海。如果没有我,只不过少了一个在上海落脚的人,丢了一个在朝阳下急匆匆走向学校的身影,空了一个在班级里的座位。也许世界照常运转。可是我不能没有自己的过去啊!我们在不经意间长大,在洒满汗水、流下眼泪、倾尽付出的土地上,我将幼稚、童真、勇敢统统留下。在生活中,我们也许屡屡受挫,但是自己身上所有最珍贵的东西都被保存了下来,保存在故土中。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属于那里。那里的美好已经换作了经历刻在血液里,我想要告诉人们每一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描绘学校的样子、家的样子,带人们走过我上下学的路,以及只有我知道的静谧之地。这是人一生扎根的地方,就算树枝被截去,树干被砍断,别人也伤不到你的根。那便是生命的全部。
然而我们仍旧生活在眼前的现实中,不得不面对切实的压力。真正热爱着历史的故土的人们,他们会拼了命地把现在的一切做好。他们知道一生中还会有另外一个时间节点。等到完成了社会压在他们身上的重担,最终回到故土,诉说出他们的爱。如同变回了那个还未长大的小孩,阳光和风,幼稚、童真和勇敢又回来了。
高一上的圣诞节,据说初中有活动。那个周五我赶了过去。一进校门,泪水便止不住地涌出。我绕着校园逛了好几圈,一直到很晚,没去见一个老师同学。
然后我便在书中看到了这句话:“似乎生活一直都没有向前。它停顿在这里,只要我回来,就能全部地看见。”
个人读后感6
“我都说,我认识一个很有正义感,很有勇气的女生,她叫做思萤,思念的思,萤火虫的萤,她不但救了我,还教我骑野狼,还常常请我喝咖啡、跟我看电影、还猜对了金刀婶的菜名,今年夏天刚学会游泳就救了溺水的阿珠好几次…… ”
——选自九把刀《等一个人咖啡》
爱情小说就是爱情小说。单曲循环地听着一首歌,带着少女们“怀春”样的心情满怀期待地捧起它,而又是心里暖暖地合上它,同时又在遗憾现实为什么和童话完全不同。或许这样的书籍,适合帮人疗伤,但是似乎又不对吧,看这样的书籍会很让人刺激与受挫的。这样的书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你,无论女主角多么丑或是性格多么地恶劣,总能如愿以偿地和另一半幸福生活。
阿拓的眼睛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一杯清澈的白开水,也将所有人看成透明,他的世界很简单,也所以很有趣。或者说,能够被阿拓当成白开水的人个个都朝气十足、别具特色,在阿拓的形容里,他们都是好人、都被祝福。像阿拓那样的纯真形象,绝对是符合大部分女生的胃口。“玩过拼图的人都知道,复杂的图形反而容易掌握,因为每一块都那么特异,很快就能知晓它应放置的坐标。但越是简单的图形,例如蔚蓝的天空、茵茵绿地,却往往是最难拼成的。因为每一片都太朴直,太单纯,许久都不会明白上一块跟下一块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的就是阿拓。九把刀亲笔刻画的这一人物,也一定凭借着他自己多年做男人的经验吧!那个带着傻、笑的很呆而且永远不会发脾气的阿拓,那个充满传奇色彩、永远掩饰不了内心波澜的阿拓,一个会让大家都很想念的人。我也会永远希望故事里的阿拓和思萤,一直保持着像朋友那样的纯真,谈着朋友一样的恋爱,不紧张、不拘束。
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会出现像杨泽于一样的男人,简而言之,永远贴着“高富帅”的标签。这样的人,被大多数的女生甚至是男生仰慕,而能够真正接近的人,却总是屈指可数的。这屈指可数的'人儿,或许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文艺点说就是升级为女主人公,可以在童话故事翩翩起舞,装进每个八卦人的眼球。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沈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
一部成功或是失败的爱情小说总还是翻越不了条条框框或是人类创新的极点,总是必备这样的情节:高富帅终于打破常规地像相貌平平的女主角表白,女主角却毫不怜惜他面子而且相当霸气地让他空手而归。(这可能是很多女孩的愿望,当然这些女孩中不包括我,我承认我不是女孩,叫我汉纸吧~)事实上,很多的现实故事都可以有气无力的,没有你想象中的活生生和罗曼蒂克。如果这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是否会在没有feel的状态下还鼓励自己去试一试?
整个故事,最能带动我情绪的应该是最后一章的情节吧!就是那些很俗的情节,比如那些生离死别啊,擦肩而过啊。请原谅我的品位。这些情节发生在故事中给人肥而不腻的感觉,但是如果是现实的话那就太……还是不说了
九把刀的爱情故事,是不是总会被拍成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样的电影?说句实话,还是喜欢书吧。最近出的那一大堆的肥皂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天台》,说着的,无感,无聊。个人感觉吧,这些影片让人一开始就猜到结局,一点都没神秘感,给不了幻想空间的说。
谁跟谁坐在一起,其实早就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是吗?什么事情都是这样,所有的答案都在问题形成前,就已经清楚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
个人读后感7
关于朝圣,我从电视、电影中已经有所了解,不过,这种了解只停留在镜头中。20xx年我和家人一起去西藏,路途中遇到很多朝圣者,或独自一人,或三两成群。坐在车里仍感觉不太舒适的我,当亲眼看到这种场面时,说实话,内心仍有些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千里迢迢,抛下妻儿子女、丈夫父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脚下的路,难道心中的佛是他(她)们唯一活着的精神支柱?看到大昭寺内外那些虔诚朝圣者,看到布达拉宫周围那些口中念念有词且不停歇的转经者,除了佩服他(她)们的勇气和坚韧,更加敬佩他们为心中的信仰不辞辛劳、矢志不渝的精神,我无语。也许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法国纪录片《喜马拉雅》中有这样一句经典“有信仰的人就是这样翻越一座座群山的”。我不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我对朝圣者的行为有些不理解吧。听导游介绍,朝圣者在朝圣过程是道德和灵魂的另一场旅程,朝圣关乎者朝圣者的前世今生甚至来世。信徒们认为,在一生的修行中,至少要磕十万次长头,叩首时赤脚,才算是虔诚。导游还说,其实藏民是非常有钱的,每家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牦牛,身价上百万甚至千万呢!如果说,原来藏民生活不富足,需要精神寄托很正常,但是现在他(她)们这么有钱,为何依然如此,我想原因只有一个,为他(她)们心中的信仰。
其实,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时,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跟我曾经西藏之旅经历有关吧。可是它来自一个英国作家,难道国外的朝圣与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他们又是怎样呢?
可是,从书名上看,故事似乎有点压抑。上年龄的我现在喜欢看类似喜剧的东西,不太喜欢过于悲惨或者悲观的书或者电视剧,只是不想有太多的思考或者感悟。于是,这本书,我拿起又放下,如此犹豫两三次,最后告诉自己:要遵从第一感觉,果断拿下!
书中的哈罗德,他“没有准备好就上路”了,只是为了感动上帝,让患癌症的奎妮出现奇迹。这就是他这么迫不及待进行朝圣的`理由,再加上加油站的女孩善意的支持,更加坚定了哈罗德朝圣的信念:“如果有信念,你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于是,带着坚定的信念,相信他的朝圣能换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开始了他朝圣之旅。在朝圣过程也是他思考人生的过程,包括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及与同事奎妮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不善言辞的哈罗德在朝圣途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慷慨解囊者,或免费提供食宿者,或跟随者,当然还有嘲笑者。路人的经历和诉说让哈罗德重新回想自己对儿子的愧疚,这是他尘封已久的痛,更是他跌入人生低谷之源,还是奎妮替他背黑锅后离开的真正原因。怀着对奎妮无私付出的感恩,也觉得奎妮是因为自己才患有癌症的,哈罗德更加坚定了突如其来朝圣的想法。虽然在朝圣过程中,也曾有放弃的念头,但由于走出丧子之痛的妻子莫琳的鼓励,他坚持住了。
哈罗德的朝圣没有换回奎妮的生命,但让病入膏肓的奎妮带着期待多延长了几个月的生命,最后她很安详地离去了。这个结局背离了他朝圣的初衷,但是换回了哈罗德名存实亡二十年的夫妻感情,这不得不说也是哈罗德朝圣的另一个收获吧!
回归自己,我也是曾有梦想的人,也有为梦想奋斗的念头及实现梦想的条件。如今的我仍然躺在梦想的温柔乡,迟迟没有迈出第一步。之所以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正是哈罗德勇敢为自己信念不停步的行为,!
“三步两步便是天堂,但很多人始终迈不出这一步。”记不清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想很多人之所以没有迈出这一步,与他信仰是否坚定有很大的关系,如我一般。
BBC主持人爱德华.史提顿这样评价:《一个人的朝圣》让我们看见,即使是性格上的弱点也能带来振奋和救赎。所以,你我不必担心自己的弱点,更不必害怕自身装备,也不必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从现在开始,向心中的信仰朝圣吧!
个人读后感8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人们就推崇读书,到了现代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电视、网络各种媒体平台纷纷出现,可这并未减少人们对于读书的热情,读书就是思想的源泉,读书与健康成长紧紧相联,读书促进成长,成长离不开读书,这是我个人的理解,读书会使思想的源泉永不干枯。
读书的目的是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助推工作,提升自身文化素养。总结我的读书经历,有四次起伏变化:第一阶段是学生时代仅为学习成绩而读书,我称为被动读书;第二阶段是有了兴趣爱好仅为提高特长而读书,我称为局限读书;第三阶段是在工作岗位上仅为干好本职而读书,我称为狭隘读书;第四阶段就是现在的情况,读书范畴广了,但读书量太少,我称为平常读书。和大多数人一样,总是找借口说工作忙而贻误读书,这不是能站住脚的理由,而是自身做事的毅力不够,没有养成坚持每天读书的良好习惯。这就是对自己的自我批评吧。我算不上一个“地道”的读书人,没有什么经验可谈,就和大家在一起谈一些个人的观点。我个人对“读好书”的见解可以概括为12个字:精读、常读、笔读、心读、鉴读、多读。
一、精读。精读的一个方面是精选。世上的书籍数以亿计,要读的书难计其多。这就需要有选择地去读,更重要的是会选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精心选择几本好书,不要见书就买。托尔斯泰有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赵树理也说过这样的话:“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说的就是选好书、读好书的道理。另一方面是把书读到真懂。一本好书,读一遍两遍是不行的,要反复的去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
同的收获。多少专家研究《红楼梦》,还成立了专门的红学研究会,现在还在研究她,就是这个道理。读书不能只求一只半解,要完全理解,尽可能全部消化,这才叫读书,叫精读。
二、常读。书要常读,养成习惯。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难,但只要坚持去做,把一件事重复去做,这种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对坚持每天读书,不要说需要多久,只要能坚持1个月,这种意识自然会成为习惯,这就叫习惯成自然。我认为,我们青年干部要把读书当作一日三餐的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我称之为常读。
三、笔读。就是要借助手中的笔辅助读书。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通常理解为作读书笔记,我还理解为写心得体会、读后感、随笔等。我认为,读书是吸收,写作是消化,我在第一次执笔写公文、起草大会讲话时,总觉得没有东西可写,要么写的内容干巴巴,平铺直叙,意识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脑子里记下的东西太少,如果之前刻意去多读书,把好的语句、好的典故摘记笔下,并坚持多写一些读书心得,不怕写不好,只要坚持,久而久之,这些东西也就会留在脑海,动笔写文章时也不会是这样,就会自然见于笔下了。这便是勤动手的好处,我叫做笔读。
四、心读。读书要专心,更要用心。书中自有黄金屋,用心去读,才能真正读懂书,朱熹在《训学斋规》中说,“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五、鉴读。读书也是生活的一面镜子,通过读书梳理自己的头脑,丰富文化底蕴,提升道德素养,把一些好的方面作为航标,把比如从物传记方面的反面东西作为成长的警钟,这就
叫做鉴读,有借鉴、有鉴别的吸收书中的文化,持扬弃的读书观。
六、多读。“从精出发,博览群书。”身边的人和事是书,工作是书,生活是书,只要肯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以上是我读书的大概状况和自己对读好书的一点见解,但自己却做的不好。在今后,应该认真体会并尝试陶行知先生的“读书十诀”(序、勤、恒、博、问、礼、习、专、思、创),弘扬“读书三余”(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晴之余)的精神,坚持读书,让读书伴随成长。
个人读后感9
读一本书,让人回味无穷;犹如一杯好茶,让人心旷神怡。
翻开《给教师的一百条新》,便看到郑杰校长在数的序中谦逊地写到:“不妨一读此书,这是一本无害的书”。
既然如此,不妨一读吧。
我是个比较懒的人,要我一口气看完一整本《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再长篇感慨,实在有点强我所难。
不过懒人也有懒办法,我将用“边读边悟”的形式展开我的读书之旅。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章节让我沉浸其中。
看到郑杰校长在第34掌中提到要重视学校仪式。
学校仪式也是文化,而且是学校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着相同的仪式,由此,使一所学校更具有自己的特征。
郑杰校长指出了“学校仪式”也是文化,而且是其中“最具代表性”一种,我认为有道理。
在我看来,仪式是规范,是庄重的。
举个例子来说,天安门广场每天清晨的升旗仪式,透过电视画面已经很具震撼力了,可是当你身临其境亲眼目睹时,我想你将终生难忘,爱国的激情绝对会涌遍全身。
这就是仪式所带来的魅力。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很注重仪式。
从周一到周五,我会对学生家庭作业、个人卫生、上课表现、课堂作业、阅读、背诵、值日工作等方面及时评价,用加星的方式展开评比。
每到周五放学前,评选出前三名优胜者。
接着,我会为他们举行5分钟左右的颁奖仪式。
奖品是每人一本盖上学校校讫的本子。
我跟孩子们说:“这本子很普通,你们随时能买到。
可这个宝贵的红印用钱是买不到的,必须用勤奋和智慧去换取。
希望你们多多珍惜!”这简单而又隆重的仪式,激励着我班学生们为成为优秀学生而不断努力。
不过,也许在颁奖这个环节上注重的老师并不多,以致于评奖逐渐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与价值。
从小处讲,班级仪式也体现了一种班级文化,从大处讲,学校仪式为催化学校文化而存在,它有着独到的作用与独特的魅力!又比如他在第71章中提到教师要理解学生的苦衷。
是的,在社会转型时期,谁都有苦衷。
校长有苦衷,干部有苦衷,教师的苦衷更多。
然而在人人有苦衷的情况下,学生的苦衷却容易被忽视。
其实,现在学生比我们做学生的时候要苦得多。
家长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孩子瘦弱的肩膀上,周末的休息时间把孩子们往各个培训班、补习班送,也不管孩子到底喜欢不喜欢。
教师为了提高成绩,拼命瓜分着学生的课间、放学时间。
这些可怜的孩子想玩,却不能玩,想做白日梦,也不能做。
这些限制我们成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十来岁的孩子呢?当学生遭遇到失败和挫折时,有多少人能体谅他们呢?即使能体谅,在平时,又有多少人愿意去体谅呢?体谅不体谅学生,是一个讲不讲人道的问题,是一个教师职业道德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教育观念问题,也可以是一个教育方法问题。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是否应换位思考一下学生的'苦衷,想一想我们的少年时期是怎样渡过的?是否也像我们的学生那样用瘦小的肩膀承受着学校的升学率、各科繁重的作业和家长过于沉重的希望?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曾经的学生,我们是不是应该理解有些学生面对各种压力时的反抗?是不是可以原谅在你的课上偶尔的走神和疲累?是不是那些有时做不完的作业能再宽限一些时间?我们真的应该懂得学生的各种无奈和消极的反抗,我们更应该试着去理解他们的苦衷,试着走进学生的内心,感受他们的心灵,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他们有时过于偏激的言行,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学生的信任和尊重;只有理解并体谅学生的苦衷,才能真正体现教师对学生生命成长的关爱,才能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重新审视教育教教学,也才能达到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这本书像一面镜子,真诚的表述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忠诚与执着。
这本书充满了善意,充满了真诚,充满了生命的灵气,值得我们细细地去品味,领悟它的精髓所在,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
个人读后感10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个人读后感11
我在九把刀中,看到这本「等一个人咖啡」,一开始看觉得还好,不过之後越看越起劲。尤其当我看到:老板娘笑着,没有眼泪,也没有一丝悲伤。我哭了。我不知道该怎麽开口问,「他」最後怎麽了。但我知道菜单上为什麽有一道老板娘特调。这就够了……
书中我喜欢阿拓的纯真,如果我是思萤我第一个选择阿拓,不过,泽宇也不错,就像现实中所谓的白马王子吧!看完这本书,再次让我爱上九把刀的字句,幽默又令人感动。冒着被迷昏的危险跟发春的维士比让我噗哧大笑,手猛拍沙发。
南寮的烟火和飞来的仙草蜜那感觉顿时沦陷到自己的甜蜜回忆。
看完了我终於了解,为什麽九把刀的作品会如此的受欢迎,因为他作品里都会有个故事。是爱情的也好,是亲情的也好,是让人感动的也好,看完了会叫人回味无穷的也罢。而且九把刀所写的小说,有好多好多都被拿来拍成电影甚至偶像剧呢。
那种平易近人的文笔,直接把自己当成故事里的主角或是配角的心情,然後写出各种不同特色的故事人物!浅显易懂,没用太多的文言文,完全是以最白话,就像我们平常交谈那种方式来写出一个令人回味的作品。
等一个人咖啡店里有许多人都在等待适合自己的人。每个人都用不同的方式在等一个人,但相同的是都不知道在等谁,他们都用不同的方式去等待。咖啡店老板娘在等待能够不管刮风下雨,或发生什麽事都要到咖啡店喝老板娘每日一杯「老板娘特调咖啡」、顾客泽宇和阿拓等待着接受自己的人、店员思萤等待着适合自己的人,咖啡店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等待一个人。虽然都不知道是在等谁,
但终究还是会等到自己等待的那一个人。当一个平凡无奇的人可以牵连出一段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证明了人是息息相关的,每个人都不可或缺,因为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就像这本书所写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像配角,但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是主角,都是这本书里面最特别的人物,假如这本书少了其中一个人,这本书便会像未完成的缺页书,故事整体很奇妙,从来没有想过故事可以这样的写法,给了我不一样的思考方向。
老板娘也有个算是浪漫的悲伤过去,而这过去,转变成她开这等一个人咖啡店的动力。这家等一个人咖啡,让她等一个能陪她过往後每一个幸福又甜蜜的未来。不管是在等一个人咖啡店里,还是在某个角落,每个人都在等一个人,但他们不只是等待,除了等待,他们也活出了人生的色彩。
阿拓,这本书的男主角,他的`前女友是被一个同性恋给追走的,而那个抢走他女朋友的人,就是冷面笑匠,阿不思,突然的,想到一句话:「这世界是多麽的小呀!」而阿拓也因为女朋友被同性恋追走这件事,被朋友笑了好多年,但阿拓被自己朋友嘲笑时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感觉他好像是个懦夫,要不是思萤跳出来帮他,或许他到现在还是在被朋友嘲笑,也还交不到女朋友吧!但看到後面有一段阿拓对思萤说的话:「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用十年後的自己来看当下,所以很多事我其实都不在乎,例如店员找错钱给我或是服务生送错了菜这种小事,十年後的我根本就不会在意,所以现在的我何必要生气呢?浪费时间也浪费精神啊。」看完阿拓说的这一句话後我才明白,阿拓对人生自有一套哲学。
女主角,思萤,我觉得她是一个很努力的人,故事的开头是说思萤暗恋着一个到等一个人咖啡店喝「肯亚」咖啡的男配角泽宇,思萤一直很努力的追求属於她的幸福,希望自己能多靠近泽宇一点,可是後来泽宇向思萤告白了,也亲了思萤,原本以为故事就这样要结局了,但剧情却突然来个意想不到的大逆转,思萤终於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晚了点,不过她还是来的及把握住自己的幸福。每个人只要能明白自己的心意,一定都能把握住自己的幸福的。
个人读后感12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个人读后感13
题记:我总是觉得,要是太阳能照亮我,我就不该把它藏进自己的口袋,而应该叫别人也能晒晒太阳。—— 《一个人的西部》雪漠著
读完这本书,有一种整个人被照亮了的感觉,好的东西不应该独享,既然太阳温暖了我,我也要将这份温度、这份沉甸甸的爱传递给更多的人。
与这本书结缘得益于明空老师的推荐,他告诉我可以让我的孩子去读一读《一个人的西部·致青春》。我出于好奇领先于孩子先读完了,读完以后一直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或兴奋、或激动。
那次在读书会上一反常态,平时不敢发言的我竟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我每见到一个人就去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从中收获很多。因为它不单单是一部励志的自传散文,更是作者在变化的世界里窥破虚幻,自我人格的完善与升华。
我为之震撼与感动,我恨不得将此书推荐给我身边所有的有缘人,让他们也能从中得到一丝清凉,一种激励,和对自我价值的重新定义与评估,对生命多一些敬畏与思考。我想起一句广告词,“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以前每当要送礼的时候就不知道要送什么,往后要送就送雪师的书吧!
雪师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他的关房里,他害怕应酬,不喜欢混在人群里,除了必要的体验生活和参加重大活动之外,他常常离群索居,尽量与世隔绝——安安静静地做他该做的事。作为一个显示者同时又属2爻的我,对雪师的这种生活方式感到十分亲切和向往,我也喜欢独处。我甚至在脑海里构思下一套新房的模样,我要选黑白灰的装修风格,推崇极简主义,当然我不需要什么衣帽间之类的设计,留一间我想要的关房给我即可。
说重点吧,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强烈的冲击还是作者对时间的珍惜,那种与死神赛跑的感觉引发了我强烈的共鸣。雪漠老师说,“我能到今天,其实全在于我的选择。我会算命,但不信命。我相信命是我的心造的。我想成为啥,我就能成为啥。”正因为他对自己的坚信与努力,他的不放弃,才成就了今天的雪漠。
我很喜欢文中的这一段话,“老有人问我,你修了二十多年,修出了啥?我告诉他们,我得到的',是一颗啥都不想得到,却啥也不缺的心。这就够了。什么都想得到,是一种贪婪,贪婪带来的幸福和自由,是很短暂的。但是,当人们发现争啥都没有意义时,往往已是土涌到脖子了,那时,即使不甘心,又能咋样?所以,做事要抓紧,不然来不及。真是这样的。”早点明白人生的意义,把每一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少留下一些遗憾。
压轴戏还在后头呢,这本书带给我思想上最大的影响与启迪,是下面这段话,“除了人格的完善和行为的利众,人其实是留不住任何东西的。所以,除了完善人格和行为利众外,其他的变化和得失,不用太在意。”这也将作为我今后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参照标准,我该如何去实现我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我发现我所有想说的想表达的,都能在书中找到经典的描述,“不要跟那些人格已经非常完善的人比,要跟自己比,只要你比昨天慈悲了一点,更懂得为别人着想,对世界少了一点埋怨,你就成长了,这就是你今天的成功。每天成功一点点,最后你就会得到大成功,那时你就化为光明了,再也没有一丝阴影,你也就变成了坦荡荡的君子。”
这本书我详详细细阅读了两遍,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层的思考,如果说我的前半生是用来体验和感受生活的,那么我的后半生开启的将是对生命的顿悟与修行。我确认自己是带着某种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在20xx我突然感知到了某种召唤,让我的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断了股票的念想)。我还是那个我,我又不是那个我了。
个人读后感14
每当夜幕来临,静谧的夜将白天遗留的热烈与繁忙稀释,我们才准备好迎接那个隐藏的自己。安安静静,在孤独中丰富饱满,这是懂得独处魅力的人才有的体验。作者将生命中自由闲居的一年,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远离熟悉安稳的生活,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喜欢的事物中去。独自面对生活,沉心与自己相处,安静且自由,回归内心,以向上的姿态迎接人生的海阔天空。独处不仅是一种选择,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热闹背后是无尽的寂静,但我们可以经由努力与取舍,让生活尽可能接近你想象中的模样。生命是一个不断追逐寻找,然后一一放弃的过程。没有人随心所欲地活着,我们终将学会直面孤独。练习一个人,无须等待他人来成全。
看书前的唯一念想,是想再次回忆十几年前那段孤独又满足的生活。初中开始就一直很讨厌一个人,讨厌工作没有人交流讨论,讨厌一个人待在家的无聊,讨厌出门逛街没有人陪伴,讨厌独自去超市买东西......直到3年前,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才发现之前的讨厌其实没有那么讨厌,之前的害怕其实没那么害怕。
这一年的后半段再没好好写过日记,不知道是生活太过于疲惫,还是太过于舒适,忘记了自己该做些什么。十一回来后总想详细记录下自己的旅行,却始终没有方向。看到这本书一半的时候,某个半夜洗完澡,突然很想写下这段旅行。凌晨四五点,竟在日记本写下了五六页,好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
这些年坚持旅行,求的不是陌生风景带来的愉悦或短暂逃离给予的慰藉。我求的是一小段距离,像退后一步望入镜中,如此那些在我内心的才能被清楚地看见。
这次旅行之后,我才找到了旅行的目的。在奋笔疾书的日记里,我看清了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原来漫无目的急于求成的旅行也是我这段时间生活上的完美映射。
旅行过了中国的很多城市,现在的我既不向往大城市的车水马龙,也不向往风景区的自然风光,每次若不是A想要出去走走,我一定死死宅在家抱着床不放手。没想到还有对旅行改观的时候。
最初的触动是《孝利家民宿》,济州岛变化无常的天气,就像生活一样又痛又享受。看到耳聋的女孩和孝利坐在涯月的黑色石头上,静静地看着听不到的海浪声,我的内心却觉得安静而踏实,那一刻好像放下了挣扎了很久都没有放弃的东西,那是一种已经渡过了绝望的解脱,那是我高中开始就想要寻求的感觉。
生命是一个,你不断追逐寻找,然后一一放弃的过程。
很久很久开始整个人就在寻求彻底的解脱,只是总是有一丝很强烈的感觉抓着我,告诉我应该去做某些事情。我知道这些事情永远也做不完,所以某个时候,还是想要一个地方让我静静休息片刻。
就这样,旅行开始变成打怪升级的奖励。在生活中完成一些必要的事情,达到了自己的期许,也该做为奖励,静静找一个舒服的地方,远离现实的.那个世界,告诉自己这片刻就是解脱。再回到现实生活中,继续打下一关。
A最大的魅力,是总能在我想要安静的时候留下安静的时间,在我摇摆不定的时候把决定权抛回给我,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让我自己挣扎,在我非常需要的时候又在身边。
看《一人之下》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陈朵杀死了从药仙会手里解救她的廖忠。为了她能融入正常人的群体,他视她为己出,教她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招她到自己的门下尽力照顾她,在上级要放弃她的时候保住她。虽然他呕心沥血,付出甚多,但在陈朵心里,她想要的仅仅是一个选择权。
很多人想要追求自由,自由又是什么?高中某个晚自修下课爸爸接我回家,到了红灯口,他突然说,要不是因为你和你妈,我就可以自由了。那一瞬间,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渺小得只是一个别人无可奈何的拖油瓶,落寞得就像鸣人放学后一个人荡秋千的那个黄昏。到现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变得更多,选择权也变得多了一些,才理解到这种没有人束缚的一个人的自由有多畅快,虽然渺小的像只蚂蚁,却是一只独自拥有整个宇宙的蚂蚁。
个人读后感15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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