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
在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性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做家畜式的买卖,遭买卖的黑奴就开始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正是发生在那期间的`悲惨原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奴隶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真实行动。
我曾经看过一篇课文《奴隶英雄》讲的也是奴隶的悲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平等的制度呢?美国也有,罗马也有,他们同把奴隶当做会说话的工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甚至拿他们的生活开玩笑!这是何等的不公平的啊!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世界里,可是他们的生活确有天壤之别,一个是不停的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另一个则是被命令着做东做西,做东做西,做不好还要挨打挨骂。甚至还要付出生命!我不敢相信现在走在世界最前面的美国,竟有一段黑暗历史。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做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你是白种人·黄种人·还是黑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2
善良,是给他人的一种方便,给自己的一种快乐;善良,是对他人的一种和谐,对自己的一种幸福。
是的!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在他人遇到难题时,我们虽然帮助不了大忙,但不落井下石,这也是一种善良;改变自己,恪守自己也是一种善良。如果一日一善,千日千善,要坚持下去,这样每个人都善良,人间会变更美好、完美。
在生活中,善良无处不在,听父母的`话是善良,尊敬长辈是善良,遵从老师的教导是善良,履行自己的诺言是善良。
文章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汤姆被卖给了路格里之后,因为路格里是一个狡猾吝啬的奴隶主,所以他让奴隶们也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一次,有两个女奴约汤姆和她们一起逃跑,可是汤姆却愿意留在奴隶们身边。路格里未能追到女奴,便把仇恨发泄到汤姆身上。路格里揪着汤姆的衣服说:“你如果不说出逃跑者的去向,我就决定杀死你!”“我什么都知道,但是我不说,我情愿死!”最后,路格里派人把汤姆绑起来,又派人去打他。汤姆用自己善良的心灵帮助了两个女奴。汤姆最终含着微笑去世了。
海是善的,因为它有广阔的胸怀。
地是善的,因为它有厚的载万物的意志。
天是善的,因为他有一望无际的空间。
树是善的,花市善的,草是善德,鸟是善德,人更是善的,所有怀着爱的事物都是善的。
人间处处有善良,人间处处有美好,让我们怀着善良去做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3
我花了几天时间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看完了。
心里不时的在赞叹最忠实“谢尔比先生”的“汤姆大叔”。又憎恨可恶的“勒格里先生”。“谢尔比先生”和“谢尔比太太”的绅士风度和他们的待人厚道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小说中的第二代混血男孩“吉姆 哈利”和像神话中的小精灵似的“伊娃”的可爱。我又讨厌凶悍粗野、缺乏生意头脑的“汤姆 洛克”。
在文中我觉得“汤姆大叔”的身世非常可怜,因为他被“谢尔比先生”忍心割爱的卖给了一个叫“黑利”的黑奴贩子来抵债,又从“黑利”手中卖给了一个像“谢尔比先生”一样待人厚道、也拥有着绅士风度的'“圣 莱尔克”,“圣 莱尔克”和可爱的“伊娃”病死后,又被黑奴贩子卖给了可恶的“勒格里先生”,最后被“勒格里先生”残忍的打死了。和他是好朋友的奴隶“乔治 哈里斯”是一个非常聪明、有才干的第一代混血青年,他与“吉姆 哈利”的母亲“伊丽莎结了婚后,成了一个好奴隶主,找到了“汤姆大叔”,将“汤姆大叔”厚葬了“乔治 哈里斯”他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片小说告诉了我们奴隶社会对黑人朋友来说非常不公平,因为它限制了黑人朋友的自由,当然,我们也非常反对奴隶社会,如果没有奴隶社会的话,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4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斯托夫人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是一名黑奴。他善良、和蔼、正直,但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一生被卖了三次。
他的第一个主人是希尔比先生,但希尔比先生由于自己的契约在赫利手上,没办法,就只好把汤姆叔叔卖给了赫利,赫利把汤姆叔叔押走又去卖。
他的第二个主人叫圣克莱尔,圣克莱尔后来也遭遇了不幸,但圣克莱尔活着时,说要还汤姆叔叔自由,但后来圣克莱尔死了,他老婆不肯放汤姆叔叔,汤姆叔叔只好再次被卖。
他的第三个主人是烈格雷,烈格雷是个性情残暴的人,烈格雷像一个“魔鬼”一样,他很残忍,只要有人犯一点错误,他就用鞭子抽打他,汤姆叔叔最后被烈格雷打死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伤心,汤姆叔叔这么善良的人,死了以后一定会在天堂上生活得很快乐。
难道所有的.黑奴们的命运都是这么惨吗?那些雇用黑奴们的人怎么那么残忍,那么可恨,这种奴隶制和劳工制早就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因为它让人类的生活变得不公平,让黑人变成了奴隶,我认为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黑人也不应该被当成一件货物一样被买来买去,他们也有自己的人生!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5
这几天,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心里很震撼,感觉有很多很多感触和领悟。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汤姆叔叔是一个善良、忠实的黑人奴隶,他以他的能干和忠诚赢得了主人和同伴们的信赖;他很爱小孩子,是小主人口中的“汤姆叔叔”。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他被人贩子卖来卖去的`悲惨命运:随着一次次的获得自由的希望落空,汤姆只好把自由寄托在精神信仰中,希望在死后得到解脱,最后,汤姆却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
看到这里,我不禁很难过,汤姆是多么善良、忠诚的人啊,但最后却落得了如此下场。这是多么可悲的结局啊!想到这里,我不仅对美国的奴隶制产生了愤恨,就是这样一个制度,使多少人遭受了和家人的生死离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无辜地死去。难道同是人类,就该分为三六九等吗?奴隶主们可以在上面作威作福,而那些可怜的黑奴们却只能不分白天黑夜地干活,时常遭受奴隶主的打骂和侮辱,被任意卖来卖去,从来没有自尊和地位所言。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提醒了那些奴隶主们,让他们善待奴隶,引起了广大人民的讨论,是一本坚持正义的好书。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6
暑假中,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 . . .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人奴隶,他很能干,在雇主家有一所圆木盖的小房子,一家人勤劳又幸福地生活着。可有一天汤姆的雇主为了偿还债务,决定要把汤姆给卖了,在卖汤姆的过程中,汤姆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名字叫伊娃,伊娃很喜欢汤姆,于是伊娃的爸爸便把汤姆给买了下来。伊娃的爸爸本来准备给汤姆自由的,可是伊娃和她爸爸都不幸去世了。于是可怜的.汤姆又被卖到了另一个人的手里,他叫烈格雷,是一个非常凶狠毒辣的人,有一天,列格雷手下的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跑了,汤姆知道他们逃到了哪里,但汤姆不想出卖他们,被列格雷活活打死了……
看完后,我的心情也难以平静,为什么要有黑奴社会,为什么要将他们像囚犯一样对待,难道他们不是人吗?至少,他们是有生命的,我们要尊重他们。在汤姆叔叔身上,我看见了善良,善良是做人的基本,如果你没有了善良,或者抛弃了善良,那你,分明就是一只禽兽,根本算不上是人。汤姆叔叔的还有一种品质就是坚强。他在第三个主人那里受尽了折磨,但是,他没有喊一声疼,只是默默地说着:“你伤害的是我的肉体,并不是我的灵魂!”
假如是你,你应该哭得半死半活了吧?我觉得,只有你尊重了其他人,你才会有朋友吧,你才会得到其他人的尊活在这个世界上。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7
我花了几天时间将《汤姆叔叔的小屋》看完了,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心里不时的在赞叹最忠实“谢尔比先生”的“汤姆大叔”。又憎恨可恶的“勒格里先生”。“谢尔比先生”和“谢尔比太太”的绅士风度和他们的待人厚道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小说中的第二代混血男孩“吉姆 哈利”和像神话中的小精灵似的“伊娃”的.可爱。我又讨厌凶悍粗野、缺乏生意头脑的“汤姆 洛克”。
在文中我觉得“汤姆大叔”的身世非常可怜,因为他被“谢尔比先生”忍心割爱的卖给了一个叫“黑利”的黑奴贩子来抵债,又从“黑利”手中卖给了一个像“谢尔比先生”一样待人厚道、也拥有着绅士风度的“圣 莱尔克”,“圣 莱尔克”和可爱的“伊娃”病死后,又被黑奴贩子卖给了可恶的“勒格里先生”,最后被“勒格里先生”残忍的打死了。和他是好朋友的奴隶“乔治 哈里斯”是一个非常聪明、有才干的第一代混血青年,他与“吉姆 哈利”的母亲“伊丽莎结了婚后,成了一个好奴隶主,找到了“汤姆大叔”,将“汤姆大叔”厚葬了,读后感《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乔治 哈里斯”他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片小说告诉了我们奴隶社会对黑人朋友来说非常不公平,因为它限制了黑人朋友的自由,当然,我们也非常反对奴隶社会,如果没有奴隶社会的话,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8
我自看第一本书到现在,已看至少400本,哪本最好看?当然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杰作,又译为《汤姆大伯的`小屋》和《黑奴吁天堂》,比彻·斯托夫人(1811-1869)出生于美国一个牧师家庭,曾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在这里她接触了一些逃亡的生活,这为她创作这篇小说奠定了基础。这部小说首先于1852年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同时,这部小说在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正是浪漫主义占文学主流的时候,它的发表对美国文学向现实主义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汤姆叔叔帮助了很多人, 自己却被多次拐卖,最后终于死在了一个种植农场主的鞭下······汤姆叔叔的经历向我们揭示了黑奴制度下黑人们的悲剧遭遇以及他们进行的不屈不挠的反抗和斗争······我认为汤姆叔叔是一个能干、诚实、正直、勇敢、热心、善良、有良心的黑奴。他原本生活在希尔比家里,却因为希尔比家欠钱太多,只好将他和小男孩哈里一起卖给了奴隶主赫利:我认为汤姆叔叔好可怜,因为它太尽责,所以最贵,希尔比一家只好将他卖掉;后来,他遇到了小女孩伊万杰琳·圣克莱尔,她非常喜欢汤姆叔叔,并将汤姆叔叔买了回家。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9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直到现在,对其情节我依然印象深刻。
这是一部描写手法极为细腻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黑奴汤姆被贩卖后的坎坷遭遇,以及另一个女奴爱丽莎和丈夫逃亡的艰险经历。我喜欢圣克莱尔和伊娃的仁慈善良,讨厌烈格雷的凶残暴虐。书中每人都活灵活现,有着与众不同的性格和精彩纷呈的经历。
书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非汤姆莫属。他被主人向炒股票一样炒来炒去,还不是为了使主人得到即无生命又无诗意的金钱。面对黑心奴隶主烈格雷的一次次打骂,他竟没有一丝怨言,当卡西要进行逃亡时,他却宁愿呆在“鬼地方”,对待主人忠心耿耿。有时,我会觉得汤姆固执,还有点蠢,那可能是我没有站在他的角度,还不理解他。在吃不饱、穿不暖的“鬼地方”,汤姆照样把自己一周的的口粮磨成面后,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仍然去帮助别人磨面。
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善良的心值得尊敬、学习。读小说想自己,我认为在平时的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和困难,都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心中都应该充满希望。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是艰辛的,奋斗是曲折的,奋斗是长期的,我们一定要满怀信心,努力奋斗。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0
老师为我们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它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为奴隶主干活、让奴隶主卖来卖去的悲惨命运的故事。
主人公汤姆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为三个主人工作过。第一次当他知道主人要把他和另一个女 奴才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因为他说:“要是我逃跑了,庄园里的黑人奴隶都要被卖掉了!”最后一次,他为了保护逃跑的两个女 奴才,最终被坏主人活活打死。多么善良的汤姆啊!他的善良让我敬佩,我们的世界是多么需要像汤姆叔叔这种善良的人啊!
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现在的我,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和爸爸妈妈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1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400字寒假中,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书中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说在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为负债累累、受人钳制,所以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但伊丽莎偷听到消息,马上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最终获取了自由。
后来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途中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就是买汤姆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2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当老师推介《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便让妈妈给我买,当拿到这本书我便如饥似渴地来看它。
读完这本书,我思叙万千,书本里主要讲了一信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的黑奴汤姆,他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想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使他最终惨死在奴隶主的皮鞭下。
想想黑奴受虐待的历历在目,揭露了奴隶主社会的不平等,让我感受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幸福,我们无忧无虑的'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接受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在辽亮的国歌声中仰望着五星红旗缓缓升起。每一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祖国社会主义国家真是太好了!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3
我是个书迷,最喜欢看世界名著。在书中我和作者交流,感受他们文字的魅力;在书中我与主人公对话,感受他们的悲喜;在书中我与自己对话,感受自己心灵成长的历程。
最近,我迷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之后,我被它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但是,他的命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被残忍的奴隶主们四处拍卖,最后受尽折磨的汤姆叔叔被卖给了一个恶棍,他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他人而放弃逃跑的机会。最后,汤姆叔叔为了两个女奴,被凶残的主人毒打致死。
之所以我会感动,是因为被这本书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的魅力吸引了,更是因为被汤姆叔叔的善良,坚定,不向命运低头的心给感染了。他为了不连累别人而宁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品质。读着这本书,我更同情里面受白人奴役的黑人,在那个年代,黑人的生活简直连猪狗都不如,真是让人愤慨!其实,不管白人还是黑人,都是这个世界大家庭的成员,都应该要和睦相处,彼此尊重。虽然主人公最后的结局很悲惨,但是我坚信,正义总会突破黑暗。
听妈妈说,这是一本影响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也曾经说过:“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的出版对美国南北战争起到了导火索的作用。《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个纪念碑,纪念他的诚信、忠厚以及笃信上帝的精神。人们将永远记住《汤姆叔叔的小屋》。
同学们,读书可以感受人物魅力;读书,可以品读文字内涵;读书,还可以提升表达能力,让我们一起畅游在文字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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