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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时间:2023-09-02 09:16: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优)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热爱生命》有感1

  合上《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万千。《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小说主要讲了比尔由于输光了赌博的本钱,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经历,一路上,他疲倦至极,饥饿至极,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直觊觎着他,准备随时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还是不停地与死神搏斗,到最后,他的身躯已形如僵尸,但是,幸运的是,他最后获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尔经历了多少的挫折,饥渴与野兽的.追击迫使他走向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坚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头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顽强地与死神搏斗,一次又一次,他从死神的手里逃生,最后,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让我万分感动,我认为,我也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努力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记得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么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医院下了“死刑”的判决,但是,他没有放弃治疗。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钱住医院、动手术,只是配了一些药品,每天服药。每到犯病时,一阵阵剧痛使他无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病痛带来的痛苦。他还有一个爱好——游泳,这个爱好对他的康复有很大作用。他坚信他一定能战胜死神,活下去的。最终,由于他的坚韧与顽强,他战胜了死神,奇迹般地活了下去,还成了抗癌勇士。

  电视上那位老伯的经历,使我万分感动。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生命,不仅是与死神搏斗,还有像刘伟一样创造生命价值的人。刘伟是一位“80”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压线,失去了双臂,但是,他没有为此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从容面对生活。他爱好音乐,于是,他找到一家音乐学院,然而校长以“影响校容”为借口一口回绝。强烈的自尊心被瞬间激发出来,他父母借钱买了台钢琴。他每天训练超过7小时,由于琴凳比琴键矮,人坐在上面会摔下来,家人为他特别设计一个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劲,一天下来,他腰酸腹痛,双脚抽筋,但是,他没有因此放弃,微笑着坚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撑开8度,脚却只能张开5度,所以,双脚弹琴更加艰难。脚被磨出血泡,肿了,出血了,咬着牙关挺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训练。终于,他会用双脚弹较难的音乐了。当他出现在“中国达人秀”节目上时,感动了现场所有观众,他说“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战命运、创造生命奇迹的品质让我无比感动,我觉得,这同样是一种热爱生命的表现。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当中,顽强地与命运拼搏,并且创造生命的奇迹。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奋斗不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2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一点食物也没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们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种热爱生命、不向命运屈服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3

  生命是短暂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

  生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本钱,这本书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们生命的重要。在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少年因为承受不了家庭对他的学习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药自杀。这个少年与他的父母亲都缺少了一种沟通,这种沟通,是父母与孩子们不可或缺的。有许多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忘记了孩子们的理想,一味让孩子们勤奋读书,走上自己为孩子铺的路,这样的家庭,孩子们都怀有比别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个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过分担忧,会成为孩子们过度负担,让孩子走上不归之路,其实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让父母担心就行了。生命诚可贵,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生命,去体会生命的分分秒秒,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的珍惜,我们拥有生命,是上天给予的,就应该让它过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丝后悔,请记住,总有一盏灯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读着读着,让我感触良多,更让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写的课文《生命生命》。通过学习我感受到生命是无价之宝,也许,就在那一瞬间,生命就可能永远地离开自己,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

  从作者所经历到的“飞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砖缝中长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经历的“倾听心跳”使我们懂得生命的价值。飞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丢失了,但他挣扎着,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冲破坚硬的外壳,再没有具备的条件下,茁壮生长,可见生命的勇气,多么强大。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有了极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一个人的生命单单属于自己,我们一定要对生命负责,好好使用生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美好!让我们热爱生命,体会生命,过好每一天,每一秒。

读《热爱生命》有感4

  那是一株“悬崖之松”。

  松将仅有的根深深地,坚实的扎入悬崖的边缘,树干已经枯萎到看不出半点清新,枝条上再也找不出一颗果实,但松却依然如呵护孩子般呵护着她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将尽,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无所畏惧。

  那是一条“竭泽之鱼”。

  太阳火辣辣的照在一滩的淤泥里,一条鱼鳞已经有些干瘪的'鱼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滚,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得最后的生的时间。

  那是一根“风中之草”,在狂风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叶”,在波涛中维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泪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仅仅是生与死,在生死之间往往会迸发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大自然都为之震动,他发出的声响将响彻云霄。

  我仰望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5

  一首《生命的歌唱》荡气回肠。它唱出了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坚强。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绎的如此高亢。那么,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学习了蒙田的《热爱生命》,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今天特地给大家整理了读蒙田《热爱生命》有感,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读《热爱生命》有感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得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朋友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就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书就是一艘船,它载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

  《热爱生命》是美国杰克伦敦的作品,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揪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姿;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来令人震撼。

  热爱生命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从心灵内部迸发而出,激励我们发挥无穷的智慧和活力,热爱生命是一根强大的支柱,无论面临怎样的困境,总能催生我们乐观的斗志和顽强的毅力……

  《热爱生命》包括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棚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三个部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事热爱生命中“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哭了起来。起初,他只是偷偷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把他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咽了好久。”主人公在经历了种种困境后的无助和无望令人心痛,令人心酸。但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放弃,毅然鼓起信心和勇气,求生存。

  主人公的坚持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在当下的环境中,无论是作为学生的我们,还是已经步入社会的工人,都在为生活为理想打拼。而面对我们每天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去积极面对。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唯有将每一天都过得充实才会拥有更好的心情去创造人生,让我们的生命绽放精彩。

读《热爱生命》有感7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8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之一,书中讲述了一位美国淘金者在西部遇险、挣扎求生的故事。在当时的大背景下,美国掀起了一阵西部淘金热,不过,在尚显蛮荒的美国西部大陆,对于很多追梦人来说仍然是危险重重的,无数的人被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伤,被朋友无情抛弃,又遇上了一条同样受伤而奄奄一息的狼。就这样,一人一狼,这这片渺无人迹的土地上,一边前进,一边互相戒备。最终,主角杀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来,等来了救援。

  荒野小说是杰克·伦敦最具鲜明的特色之一。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白獠牙》,以及这部《热爱生命》,关于美国西部和阿拉斯加处女地的描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与作者早年当船员出海,历经艰险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杰克·伦敦只要有空闲,就不会忘记读书。几年的航海经历不仅锻炼了他的体魄,更让他读完了许许多多大师的作品。后来,他在一次写作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对于仅有小学文凭的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他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好学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学习。

  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则是全书的精华。生命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热爱生命?在紧张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成为了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的真实写照。无数次简单的重复中,每个人都在被消磨,渐渐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但是什么又让生命如此强大呢?

  在杰克·伦敦逝世几十年后,海明威在他的书中写道“人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败”。我们可能无法经历《热爱生命》中主角的绝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汉市突然爆发的疫情,对于每个生命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在无差别攻击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显露无疑,甚至连消逝都是悄无声息的。然而,伤痛过后,是举国上下的抗击疫情,驰援武汉。无数医护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从死神中抢来了无数生命。而全国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汉的正常运转。在封城76天后,这座1100万人口的城市从伤痛中恢复,再次焕发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闪出了光辉,诠释了热爱。

  生命是什么?不妨摸摸自己的脉搏,感受那铿锵有力的鼓点。生命或许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顽强,所有不能击败他的挫折只会让它浴火重生,更加强大。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读《热爱生命》有感9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他成为一位成熟的植物学家。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热爱生命

  ——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热爱生命》有感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生命是幸福的,纵使有苦累,也是七彩生活。小故事的主人翁经历了生活的艰辛颠连,能保证这类程度也就是获胜,虽然她们输了了本钱,此次赌钱的本钱。一切,终于剩余了这一点。生命的使用价值欢乐和幸福快乐,另外,生命也由于甜酸苦辣的相互配合而更有使用价值。生活中的挫败与艰难并不是悲剧,是调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丰富多彩,或许放的所有是辣椒酱、酸醋、茄子,可是,不一样的.菜合适不一样的人。即便再愚钝,再蠢,活著也是有期待,即便再贫困,勤奋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便你是视障,有一丝光辉还要紧紧把握住。即便,你什么也做不来,愚钝要开朗,贫苦学会坚强,双目失明还要欢乐,拉开心里那道阻拦,你就是胜者。

  如今,住在这儿的大家多么的欢乐多么的幸福快乐!贫苦山区贫困儿童想阅读还没有得读,大家却不努力,她们睡哪些,枕哪些,坐哪些,念什么?生活在天堂,自身又如何想呢?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多么的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碎布,睡得是泥巴路;确实沒有,啥都没有,他有的只是是哪条衰微的命,常的是无穷苦。他那样,获胜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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