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精华)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读后感 篇1
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
我不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偶然的机会朋友将这本《孤独小说家》推荐给我,在每天午饭过后我拿出来看看,许是不想辜负了朋友的一番心意,更算是想让自己安静数时褪去浮躁。
首先谈一下书的内容,这本书是以一个小说家为主人,讲述的是一个日本小说家青田耕平出道十年,直坚持在写小说,寂寂无名,也在坚守梦想,出版了十年的小说从没加印过。他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小驰,三年前妻子久荣因为一次离奇的交通事故去世,留下青田耕平和儿子小驰相依为命。直木奖是日坛重要的一个奖项,每年颁发两次,得奖对象以大众作品的中坚作家为主。奖金大约是两万元人民币,并不算很高,但作家一旦获奖,就如黄袍加身,可以依靠这个头衔轻松换来约稿和极高的报酬,因此也被视为文学青年的进身之阶。也就是在青田耕平出道的第十年的时候他的小说《空椅子》入围了直木奖,是入围的六个作者之一,也是青田耕平创作十年来首次入围全国性的文学大奖。而之后的一部《父与子》成功的帮助青田拿到了直木奖。
在文章的前一大部分,讲的很波澜不惊,但在主人公生活过程中不断添加的细节,确令人感到十分暖心,这是《孤独小说家》耕平的故事,我不知道也是不是作者石田衣良的故事。我相信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书里的故事,有的是好几个故事,小时候的芳心初许;青春期的叛逆彷徨;热恋期的掏心掏肺;中年期的育儿心切;老年期的经世沧桑。
我想大家应该都有被书籍拯救过的经历。在生活苦不堪言的时候,在人生失去方向的时候,在厌恶一切的时候,无意中拿起一本书,它能推你一把,让你迈出新的一步,让你产生重新面对社会的勇气,连一本滑稽可笑的书里,也有拯救生命的力量,既然梦想还没有毁灭,那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家》读后感 篇2
《孔子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古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生于公元前551年(一说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9年。他虽然出生于贵族之家,但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长大后做过仓库保管员、牲畜管理员等低级职务,以养活自己和寡母。在困境中,孔子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到处问学,渐渐以博学多能闻名。到三十岁左右,他开办了一所私学,便有许多好学之士前来求教。从此,孔子与教书育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大约到四十岁左右,他被任命为鲁国中都的行政长官,不久升任司空,后又当上了司寇、大司寇之职。五十四岁时,曾代理宰相三个月。孔子素有治国安邦之志,上任后很想有所作为,确也做过几件在当时颇有影响的事情。但那时鲁国的政治日趋,孔子不受重用,他越来越失望。于是辞去职务,率领一批弟子周游列国,希望能遇上一位能实现自己抱负的贤明君主。
他们一行历经艰辛,十四年间到过卫、曹、宋、郑、陈、蔡、楚等七个诸侯国,但都没有得到任用。到六十八岁时,孔子已觉仕途无望,便转而从事文化教育工作。他回到父母之邦鲁国,一面认真整理古代典籍,一面广招门徒传授学术及自己的思想主张。孔子诲人不倦,在他的精心培养下,弟子们迅速成长,据称其门人当时多达三千,比较出名的就有七十多人。这些弟子及其后学努力传播孔子的思想和学术,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即儒家学派。
《孔子家语》的内容十分丰富,无法在这里一一缕述。相信读者细读这本书后,会对孔子的人格和思想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我在工作之余读完了这本书,都是文言文,不好读。第二个感觉,孔子对于人的行为的感知有特别的'敏感。他经常会说,这个人有什么样子行为,下次出事肯定就是他。第三个感觉,孔子是一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他信八卦,就是信风水。我觉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但是这两种东西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是能分得开的事情吗?
以上是三个感觉,还有一些挺有意思的语录,我没有把它们摘出来。
《家》读后感 篇3
家是什么?家是王维《杂诗》中“来日绮床前,寒梅着花未”的那朵寒梅;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九曲回肠;家是崔颢《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缕缕愁思;家是李白《春夜洛阳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夜半歌声;家是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似箭归心;家是李商隐《夜雨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读后感 篇4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家》读后感 篇5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 篇6
这本书主要是说,世界上有很多出色的演员,如:“完成自己的梦想─飞机的郑爷爷”、“发明电灯的─爱迪生”等,他们都是经过好几次努力才有今天的成就,绝不会因为两、三次的失败就放弃!
郑爷爷从小就喜欢飞机,为了完成梦想,他不怕苦,终于,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发明了一架轻航机,那年,他已经六十六岁了,记者问他一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他只说了一句话:“必须不怕失败!”这让我想起老师曾经给我们看过的一张图片,那张图片名称叫:“你永远不知道,你离成功多近?”图片里有两个人在挖钻石,第一位一直挖不到钻石,于是垂头丧气的回家去,但他却不知,只要再多敲一下,就能挖到宝藏!第二个人,虽然离钻石还有一大段距离,他却不放弃的一直挖,相信过不久,他就能成功了!我想这正是所谓“不放弃的精神吧!”
爱迪生从小虽然在学校成绩不是很好,他为了发明电灯,前前后后一共实验了一千七百多次!,有人问他说:“你实验这们多次,如果试了五千多次,都没成功呢?”爱迪生却说:“至少我知道这五千多种东西不会发亮啊!”,我觉得他的想法很特别,因为他能“正向思考”,看见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将想法付诸行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此外,心理科学家的研究早已证明:真正成功者,必须演活自己,“执著”是条件之一。波比曾说过:“执著的人拥有希望和未来”爱因斯坦、李时珍、吴承恩等等的人,都在考试上失败过,但他们坚持到底的`执着特质,帮助他们迈向成功;“信心”是条件之二,老是期待别人对你的肯定,最后都会失望,所以,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别人或许不了解你,但你必须了解你自己,甚至肯定你自己;“兴趣”是演活自己的条件之三,找到了自己的兴趣,便可以知道自己的专长,有了自己的专长,生活才会有保障,有了以上三个条件,学习和做事才会有效率。
看完了以上我的感想,你们还知道世界上更多出色的演员吗?,想知道的话就来跟我一起看这本:“做个让人激赏的少年生活家”吧!
《家》读后感 篇7
捧着《肩挑一个家》,几乎翻烂了整本书,百看不厌,里面的一个个故事若隐若现,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其中有《立夏》、《棉花地》、《风雨彩虹》、《在这个世界陪着我》……但感触最深的,还是《她和爷爷抢书看》——李琳玉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李琳玉十岁、刚上四年级时,她的父母就离异了。父亲生病在家,但是她丝毫没有一点脆弱,反而变得更加坚强了,帮助爷爷奶奶做家务,成绩一点也没落下。谁知,当李琳玉上八年级时,患病的父亲突然离开了人世,爷爷奶奶承受不住晚年丧子的打击,先后病倒了。而她再次选择了坚强,深藏起失去父亲的痛苦,竭力帮助爷爷奶奶走出困境。之后,她每个星期借书带回来给爷爷看,使他们的'生活充实了很多。正是这些特殊的经历滋养了李琳玉独立、坚强的性格,培养了她无私宽容的品质。作为班长,她每次都把举手发言机会让给同学,等到大家都不能解决的时间,她才挺身而出;她不和同学作无意义的争论,而是转向更深层次的思考。李琳玉在20xx年考上了重点高中,她把心爱的辫子剪掉了,找了个借口,勉强答过了爷爷的疑问,在高中国庆放假时,她用卖辫子的钱给爷爷买了一副老花镜。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脑海里全都是李琳玉那悲惨的遭遇,但她没有一丝对人生的埋怨、自暴自弃,而是学会了坚强、独立。正如她的笔记本里所说:与其让人看到雷雨,还不如让人看到雷雨过后的彩虹!的确,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选择退缩,面对挫折也没有一股韧劲。从这个故事、这本书中,我学会了怎样坦然面对人生的困难和挫折。
读完整本书,它有时让我高兴、有时让我悲伤、有时让我激动、有时让我沉思。它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道理,我会让这些道理永远陪伴着我度过一个个人生过程,让这些道理滋养我的身心,净化我的心灵,让我在今后的道路上飞得更高更远。
《家》读后感 篇8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9
《家》是巴金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家》从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真实的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腐败、溃烂的历史。
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完全不同的四个人身上,但却都揭示了封建统治的罪恶。
一是发生在鸣凤身上。年高六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中的丫头里选一个,当他的小老婆。而这灾难恰巧临于年仅十六的鸣凤身上。鸣凤与觉慧本有一段爱情,但却因身份悬殊,导致其成为悲剧。悲愤而又不屈的鸣凤在她新婚的前夜投湖自尽。
二是梅。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两人的婚姻本已被认同,却因不合而曲终人散。最后觉新娶了瑞珏,梅却丧夫,成了寡妇,回到了娘家。可不幸的是,梅却患上了肺病。梅的父亲却是个封建守旧的人,不愿让其去看西方大夫。梅的病情越来越恶劣,最后她也在忍辱中去世。
三是高老太爷。高老太爷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可就在此时,家中以陈姨太为代表的`一群人,信起了封建迷信。大万内道士念法咒,陈姨太拜菩萨…着实把老太爷自己吓了一跳。陈姨太等人在觉慧的责骂下也羞愧而散了。高老太爷在临去世前,也顿悟了封建的毒害,可是没有对现有的家庭制度造成任何改观。也是迟了。
四是瑞珏。高老太爷去世时,瑞珏也临产了。可是家里的太太却说,灵枢停在家中,产妇生产会有“血光之灾”。瑞珏不得不搬到城郊去居住,甚至不能见觉新一面。到最后,瑞珏难产,生下男婴后含着愤恨与泪水离开人世。
梅和瑞珏一样,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者与牺牲者。同觉新一样,她们太过于软弱,只会服从,却从未说起身反抗。高老太爷在临死前顿悟,算是一种幸事,却为时已晚,未给被封建思想根祸已久的家庭带来丝毫改变。这三位女性的死,我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人们对封建的思考。
《家》反映的封建大家庭的包办婚姻的不幸,在当时有进步意义。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但人们对封建的思想依旧尚存。封建社会带给人们的痛苦远不止这些。所以人们才要推翻封建,看到新社会,新希望。
《家》读后感 篇10
《家》取材于中国的一个封建的大家庭,通过这个大家庭的没落与分化来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这部作品奠定了巴金在中国文坛中的巨匠地位。
巴金在《家》的代序《文学生活五十年》中写到:“《家》是我自己喜欢的作品。我自己就是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我如实地描写了我的祖父和我的大哥——一个“我说了算”的专制家长和一个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还有一些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我的长辈们,还有那些横遭摧残的年轻生命,还有受苦、受压迫的“奴隶们。我写这小说,仿佛挖开了我们家的坟墓。”正如巴金所说,《家》写出了高府中一代年轻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写出了在高府的底层,人们正在或先或后的觉醒。
《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在书中,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封建大家庭的叛逆者,《家》中具有民主主义觉悟的年轻一代代表,是“五四”进步新青年。《家》的另一个第三代代表觉新并不是作者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因此作者用在这个人物身上的笔墨仅次于觉慧。至于《家》中第三个重要人物高老太爷,则是作品中“封建宗法制度”的具象化。因此,这一人物开篇便处于不容争辩的被否定的地位。为此,在作品中作者极力将之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作品写到老太爷为了觉民逃婚而大发雷霆时,有一段议论:“他只知道他的命令应该遵守,他的面子应该顾全。至于别人的幸福,他是不会顾到的。他只知道向觉新要人。他时常发脾气,骂了觉新,骂了克明;连周氏也挨了他的骂”。这段评论显然是把高老太爷作为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进行抨击了,在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觉慧式的愤慨,但更应该把它当作是作者对他所憎恨的封建制度的统治者的抨击。
《家》中的人物,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浇灌、照射下生长。他们不象现在的我们,有着一层温室的护罩,他们直接面对着变幻莫测的风雨。
今天的我,看到了他们弯延伸展的努力与永不妥协的精神。
《家》读后感 篇11
花了几个晚上,把《家》重温一遍。那是xx年年底还是08年年初,筱芸老师给我们看的,本来是想着把我所有感受统统写下了,把我眼里的他们一个个写下了。却总是写写删删,删删写写,终是没能写下来。
只剩下简单的一些字、词、句。在这里,最让人心酸的感情,是明轩和梅芬。明轩是一个受新旧思想参半的人,是一个夹在封建与叛逆中间的人,他有叛逆劲儿,却不曾跨越,他是最艰难的,因为长房长孙的角色。婚姻不是自己选的,不够勇敢为自己争取···梅芬、瑞珏的死,将他的叛逆,从心里牢笼放出来,只是,他已经沧桑了,就像那个时代的思想··· 而最后,觉慧的离开,算是他心里的寄托,他将心里的他交给了觉慧,让他完成。明轩沧桑了,为封建的他,也为接受新思想的他;他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梅芬,没有变过,因为这个角色,我喜欢了李小冉,她穿旗袍很美。梅芬是封建思想的牺牲品,是母亲亲手酿造的牺牲品。而温顺的她,不正面反抗,而骨子里,她一直是反抗的。从她得知母亲赌掉她一生的'幸福开始,她就已经绝望了,亲手把药倒掉。她说:
下辈子
我要投身做一滴朝露
夜里悄悄地来
伏在我心爱的草地上
太阳升起时
无声无息地死去
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更没有人知道我的离去......
她就像她的名字,梅。在严寒中傲立绽放,用独特的魅力让大家感受她的坚强和傲骨。 而明轩在湖畔吹箫,总就是那么一首曲调,哀怨吗?凄凉吗?也许,更多的是他对自己懦弱的无奈吧!只能用这萧,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内心深处的思念!
多年未闻箫声起,夜半更近痛相思;
生活已是平静水,怎奈又起此涟漪。
此处抹泪话相思,彼岸结彩度新年;
今朝悔恨晚已矣,无力悲剧憾终生。
我好像喜欢上了明轩的箫声,只是,一直找不到这曲子的名字。这剧,一遍下来,流了三次泪,明轩婚前听闻梅芬远嫁宜宾时,冲出去的时候;第二次是觉慧听闻鸣凤投湖自尽时候,跑长廊之时;第三次是觉慧坐船离开成都,看见觉新来送别时。这三次,都有那个箫声,都是这个调。
我好像喜欢了看书,重新喜欢上了文字···
《家》读后感 篇12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 篇13
《家》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琴,不仅因为她有才华,更因为她是封建社会里剩下的唯一希望。
我佩服她。她与觉民的爱情不是利益的纽带,不是遵循父母之命,不是谁想攀附谁。他们仅仅情投意合,仅仅因为爱而单纯地想要相依相偎一辈子。
有人认为《家》里德觉慧才是新时期的希望,但以我之见,琴乃唯一的光。觉慧是青年,有着青年的朝气与不羁。但他在爱情面前,选择了退却。因为鸣凤毕竟是婢女,而他是少爷啊。也许在他心里,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永远不可逾越。
不然当他知道鸣凤被爷爷送给了一个老头,为什么仅仅想要向鸣凤道歉,而不是争取救回她?
但琴的爱情不是软弱。当她知道觉民被迫定亲,她气,她恨,她没有哭。也许她是在怨为什么觉新不去反抗,不去拒绝那亲事。她知道自己有多爱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咆哮似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看完后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人吃人的年代,我暗自庆幸还有琴的存在。
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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