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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12-26 09:48: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8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经典(8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可有趣了!为什么小鸡刚孵出来不久就会走呢?

  因为鸡卵较大。孵化期一般为21天。小鸡刚出壳时,身体有绒羽,两眼睁开2-3小时后,绒羽渐开,脚已能站立。它们有较强的视听感觉,也能初步调节体温。不久,它们便离巢追母鸡觅食去了。

  只要你多看书,知识会越来越多。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鹰和田鼠的故事》有感从前,有一只雄鹰和一只雌鹰飞到了一个大森林里。它们打算在此建巢,希望明年夏天能生出小鹰来。田鼠听说后,便对老鹰说:“你们别在这棵树上定居,因为它的根部几乎腐烂啦!”可老鹰却说:“你这个田鼠怎么能干涉我鸟大王的事呀,快走!”转眼间,到了第二年夏天。雌鹰生出了子女,它们一切都很顺利,都很幸福。可后来呢?有一次,雄鹰出去打猎,带回了丰美的早点,正高兴的'往回飞。

  然而,让它惊讶的是:那棵树已经倒了,母鹰和小鹰都被压死在地上了。老鹰自责道:“为什么当初没有听田鼠的话呢?我是多么笨的一只鹰啊!”

  其实,我决的这只老鹰是多么不幸呀!为了骄傲,为了不听忠告,命运就会如此惩罚它。如果它当时仔细分析一下的话。就会想到:地鼠是在地下掘洞的动物,和树根很接近,对于一棵树的好坏,当然可以知道的很清楚了!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骄傲的人,其实是无知的。他(她)们不懂得自己只是茫茫沧海中的一小部分,和别人都只不过是一样的。这些人好比一个瓶子装的水,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可是还晃荡不出来。这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期间,陪涵涵读了一些学校推荐的读物,其中《夏洛的网》让我们感触颇多。

  不管在童话世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大自然的各种生物时常让我们人类刮目相看。一直看似丑陋的蜘蛛,却能用它仅有的一项本领织出惊人的网。先是“王牌猪”,后是“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一不平凡的举动自然引起了轰动。平凡的人们怎么会想到这些动物竟会有这样的智慧和能力。涵涵说夏洛真了不起,原来我很害怕的蜘蛛也很伟大。随着夏洛的每一次杰作的出现,她的好朋友小猪威尔伯,也就真的变成了王牌猪,真的变得了不起和光彩照人,成了人人都争相观赏的明星,从而摆脱了被屠杀的命运。而可怜的夏洛,在她生命的最后历程,用尽全身的力气完成她的使命,把514个小生命产在她的卵袋里。看到这里,涵涵忍不住问:“可怜的夏洛要死了么?她的小宝宝没有妈妈会活下来么?”夏洛在奄奄一息的最后时刻,为威尔伯织出了最贴切的“谦卑”,让他的朋友成了最后的胜利者。我和涵涵都很感动。威尔伯在获奖之后,去和他的好朋友分享,而他的朋友夏洛已没有了一丝气力。威尔伯悲伤惊恐,但没有丝毫办法。最后,他想到了能为朋友做的唯一一件事,把她的孩子带回家。他把卵袋含在嘴里,向他忠实的朋友做最后的诀别。威尔伯在春天来临时目睹夏洛的孩子一个个长大,去远方历险。他永远也忘不了夏洛,还与夏洛的孩子成为了好朋友,过着幸福的生活。

  看完以后,涵涵深深叹口气说:“他们终于幸福了,妈妈,我也要像夏洛那样,努力帮助别人。”我对她说:“好的,妈妈为你感到骄傲!”

  我觉得《夏洛的网》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感情,这就是世间万物的博大的爱,让世界上所有的`生物都幸福地沿着各自的轨迹完成自己的使命。就像我们的孩子,不能用大人的眼光低估她们的能力,让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去成长。我感到些许惭愧,相比夏洛,在单调安逸的生活中不思进取。她像一盏明灯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的内心拥有了坚定无比的爱的力量。谢谢你《夏洛的网》!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最最激动了。在这本书中,安妮在不断的变化着。

  从马修带回来的`是一个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瘦骨如柴的小女孩,我不马修和马莉娜会不会收留她。自从安妮被收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出:他把止痛药放进了蛋糕里;从房顶上摔下来;把头发染成绿色等等,在每次出后她都吃一欠,长一智。

  安妮仿佛是一个闯入凡间的红发小精灵,当马修和马莉娜兄妹由于一个误会收留她的时候,玛丽娜一度怀疑她着了魔。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精灵,却牢牢的抓住了我们的心。

  现在安妮变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漂亮的大姑娘,她考入了皇后学院,并成为了获得大重奖金的学生。后来,他为了玛丽娜和马修,放弃了考大学,她也不让马莉娜卖了绿山墙,因为这是马修生前一生的心血,她要在这美丽的绿山墙里和马莉娜度过一辈子。

  我被安妮的这种精神所感动,我爱安妮。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绘本,名叫《一只会开枪的狮子》。

  这本书很有趣,一只狮子怎么会开枪?这本书讲了小狮子偶然学会了开枪,打死了所有的猎人。有一天,他被果汁软糖吸引去了马戏团,最后,他跟猎人打猎时被狮子发现了他是狮子,又听马戏团团长说自己就是人,现在他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动物了,于是他离开了马戏团,离开了森林,离开了自己。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胆小鬼就是隐藏在我们内心中的羞涩小精灵,但也会有长大的一天,当他长大后面目一新,你几乎认不出来。

  为什么我会将“胆小鬼”和“百合花”之间画上“=”?没错,因为胆小鬼就像百合花一样纯洁柔弱;它,太过善良,并成为谁都能差使的人。

  当我读了《你不知道的我》这本书后,我发现书中的女主角正是一朵柔弱的百合花。她叫李院,是个五口之家中唯一的女孩。个性独特的博时爸妈对孩子的要求很高。哥哥是超级闷宅男却是学习方面的天才,酷酷的甩掉了一年的重点中学。弟弟胆大包天,超萌超可爱。李院则要承担家务责任,从小姐姐升格为小女仆。

  在家提心吊胆,在学校更是自卑软弱谁都可以差使的李院只是因为偶然间听到妈妈和好友的一句玩笑话,就误认为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从此就有了强烈的不安全感,便努力使自己成为家人离不开的对象。她悄悄喜欢上班里一个长相相似的男生,并幻想着是她的亲哥哥,可梦想比肥皂泡破灭的'还要快,更因为这件事情,她收到了爸妈的训斥;还被哥哥破译了qq密码而偷看了她的个人空间……悲催啊,所有这些都让他抓狂乃至绝望,渐渐的她与家人隔绝了,无意中发现天才哥哥退学的原因,神通弟弟居然也想逃学,两个人全是胆小鬼。后来知道了自己是亲生的试管婴儿,并以神奇的勇气让胆小自闭的哥哥和她一起解救了厌学的弟弟……等等。自己也终于得到了家人的爱。

  这个故事幽默搞笑,带着点青春的懵懂和羞涩,还有一点忧伤加失落。在生活中你也是一朵百合花吗?是的,每个勇敢的人,都是从弱小的百合花渐渐成长起来的。加油!你行的!让我们就这样长大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今天是大年初一,妈妈作为新年礼物送给我了一本黄陪佳写的书,名字叫《你是我的宝贝》,我一看了这个书的名字后就觉得很好奇,所以我便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知道:贝贝(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

  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这种生活的`打击,最后也离家出走了。读到这儿我便有了一个疑问:贝贝的父母都不在了,那贝贝怎么生活?带着这个问题我又继续往下读了起来。自从贝贝的父母走了以后,可怜的小贝贝便跟奶奶生活在了一起。慈祥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着贝贝,试图使贝贝成为一个自爱自立,有尊严的人。奶奶的辛苦没有白费,到了最后,贝贝成为了一个心地纯朴,乘顺善良的孩子。

  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不幸去世了,贝贝一下子变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八零后小伙子,平时做是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深深喜爱上了贝贝,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待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他们的孩子小胖从农村到城里,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只叫“妹妹”的大狗,他们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情。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因该去珍惜他们,保护他们。在看到别人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因该去帮助他们,这样我们就可以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获得希望,而你也会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别人对你的信任。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叮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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