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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时间:2024-05-21 16:51: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

  【愿你做自己的英雄】

  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时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

  这本书,你经历世事后读也不算晚,因为它关于教育。

  有的人认为一个人手握利器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的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你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的你难以改变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当你不被理解,你是否还有勇气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平静而又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思考与理解?这个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为了像大多数人一样所谓正确的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那真的对吗?你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人,终究是要为自己而活的呀。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去为行为划线,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鲁迅先生曾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他们吵闹。”或许,我们不能真正很好地了解一个人,但是我们仍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尊重正义。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吧:

  “你射多少蓝鸟没有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3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在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搀扶;公交车上看见有小偷偷他人的东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连一个正义勇敢、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还谈什么团结中国?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4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5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眼望去这个书名,并不理解;沉思许久,自以为是关于知更鸟的凶杀案,写人与小动物、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进而论述“天人合一”思想的书籍。直到读完这本书,才发现,书中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寥寥无几,更多的是一种隐喻。“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他们不吃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他们只是真心为我们唱歌。所以说杀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本书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展开叙述梅科姆镇的人与事。前半部分大多数是写斯库特与兄长杰姆、好友迪尔的孩堤生活,后半部分才开始拉开故事的序幕。善良的黑人汤姆?鲁滨逊好心帮助邻居马耶拉?尤厄尔小姐,却惨遭诬陷诽谤。斯库特的父亲律师阿蒂克斯受任接受这项事务。他义无反顾地去坚持,维护法律,维护正义,最终却还是败给了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败诉的厄耗传来,汤姆在被关押期间越狱,枪毙而死。

  最初阿蒂克斯接手这项任务时,他的子女斯库特和杰姆在学校及街区就饱受流言蜚语的困扰—“你爸爸为黑鬼辩护”。身为白人律师的阿蒂克斯,明明可以不淌这趟“浑水”,不去为黑人申诉,辩护。但是他不顾大众的不解,不随波逐流,为心中永恒的正义所付出。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对于美国本土的阶级矛盾问题,这本书给了很好的答案。没有还手之力的知更鸟—黑人汤姆虽然败诉了,但是阿蒂克斯律师在法庭上的铿锵之言回荡在小镇每一个居民的心中,他的言行敲响警钟,让麻木固执的人们心神震撼,动摇他们内心深处的.“种族歧视”。

  195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兴起以来“人人平等”的呼声响彻云霄;而“Ican‘tbreathe!”21年发生在纽约街头弗洛伊德的惨死我们历历在目;分散在美国各个角落的日落镇(日落后不允许黑人出入的小镇)我们唏嘘不已;生在新中国,长在春风里的我们,耳闻目睹过重男轻女的偏见,却无法设身处地的感受黑色皮肤带给他们的灾难,种族歧视依旧很严重,时至今日仍然占据着新闻头条,各种游行从未间断,但,真正的平等还需要等多久?

  记得一部电影《绿皮书》,就讲述了20世级60年代美国南部种族隔离问题。黑人艺术家雪利博士出身美国上流社会,两次前往白宫演奏,声名显赫,但他依然遭到“不平等待遇”。西装店拒绝他试衣,餐厅拒绝他入内用餐,甚至换演出服都只能去杂货仓。雪利博士对自我身份认知混乱,反复横跳在被隔离和自我隔离之中:因为肤色,未被“富有高雅”的上流白人社会所接纳;又因为其不凡的谈吐,和自己的黑人同胞们之间也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好在故事的最后,雪利博士终于与同胞和解,向他种族过去的历史、现在的处境及未来的命运,迈出了勇敢的一步。

  “卑劣或高贵,从不由他的肤色而决定,人性中的伟大和肮脏也同时在每一个种族之中并存。”身为黑人的汤姆仍旧乐于助人,卡波泥仍旧勤劳聪慧;而拥有白人身份的尤厄尔却卑鄙下流,甚至残害律师阿蒂克斯的孩子。人无法选择自己的肤色,黑人可能也并不希望自己的肤色如此,生活在这种备受歧视、压榨的社会环境之下。仁爱的黑人像是孤独的“知更鸟”,尽管深陷世俗的傲慢与偏见之中,仍然保持自身的善良,义无反顾的做一个“孤勇者”。而我们所做的,也应当是向律师阿蒂克斯学习,并不拒绝正义,随其流而扬其波,不踏入自以为的“清水”,而是去改变原本应当清澈的那趟“浊水”。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6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7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阿迪克斯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名字听起来有点奇奇怪怪,但确实是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

  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孩子的成长需要有好的教育条件,并且生活在一个有爱的教育环境中。一句话可以概括,但却不是简单的事情,不然怎会频频爆出陪孩子学习父母崩溃,孩子因为压力等原因跳楼、跳江等一系列新闻。在读这本书时,我觉得主人公的父亲阿迪克斯面对两个孩子的很多做法,对于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主人公斯库特有个哥哥叫杰姆,他们的家乡很少下雪,有一次下了一场小雪,杰姆为了堆一个大一些的雪人把后院的土挖出来滚成球,再把不多的雪涂在“土雪人”上,最终做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雪人,父亲阿迪克斯回家后,并没有因为杰姆把家里的土堆得到处都是而责怪杰姆,反而对杰姆的想法非常称赞,就是这样的“支持”,杰姆总能想到办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阿迪克斯总能用恰当的方式对两个孩子进行冷静而又正确的引导,两个孩子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自己的问题,他们在锻炼中不断成长。

  而现在,其实很多家长总是用帮助孩子顺利成长为借口“替”孩子扫除一些困难和路途中的障碍,甚至会“替”孩子说话,“替”孩子思考。我之前有遇到一位家长,她给我发微信说:“老师,孩子现在的班委工作是会影响她的学习的,你不要再让她继续干班委了。”我说:“您和孩子沟通了吗?她是怎么想的呢?也是不想继续干这个班委了吗?”“我和孩子说了,您不要让她继续干了就行。”后来我单独问孩子,你不喜欢干班委吗?孩子说喜欢,但是妈妈说了不让她干了,会影响学习。家长在用自己的思想影响着孩子的同时,替她做出着决定,但是她不知道这个孩子在班里因为帮助同学,因为管理活动而特别受大家的欢迎,她不知道孩子在付出中不断得到自我满足和成长。根据孩子的表达但不思考引导来简单粗暴地解决问题。

  父亲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而这句话对于教育来说就是: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孩子,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赢,但有时也会。”文中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父亲挺身而出为黑人辩护,虽然大家都知道黑人汤姆无罪,但陪审团还是判了汤姆有罪,且还招致真凶的威胁。“我环顾四周,发现他们全都站了起来。我们周围,还有对面看台上,所有的黑人都纷纷起身肃立。塞克斯牧师的说话声像泰勒法官的声音一样仿佛从远方飘来:‘琼露易丝小姐,站起来。你父亲就要走过来了。’”父亲用自己的行动教给了孩子正直与自己的坚定。在书里,从始至终都看到父亲表现出来的是理智和正义,对孩子的教育也是以身作则,作者小时候有这么好的一位父亲,点亮了作者的童年。

  有人说:有些人的童年是用来治愈一生,而有些人的一生却用来治愈童年。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而童年则是这张白纸的底色,在社会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如何陪伴孩子成长,是一个特别需要思考的问题。

  回到这本书的最开始,查尔斯·兰姆说:“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看到这句话时,我的脑海中浮现的也是一句话:“老师,也曾经是孩子”有一位同在教育行业的朋友曾和我说:“我小学有一段时间数学总是学不好,就是不理解,而我现在特别能理解我们班数学困难的孩子,我想,我大概可以明白他们在哪个点不明白,又为什么总是出错。”她能坚持用恰当的方法带着后进生一起学习,当然她的理解与努力也能在学生的表现得到回答。每一位家长也曾是孩子,我们都曾是孩子,所以,我们也能学着理解孩子,再多一点耐心和方法,会让孩子有一个不一样的成长经历。

  我想,我们不会仅仅只因为这一本书就会做出什么特别大的改变,但是我们确实在书中学到了很多。我的搭班巩老师说,要阅读,要让我们的班级变成书香的味道。或许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一起阅读,一起在书中学习,让自己不断成长,也和孩子一起成长。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9

  这本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书上并没有一只实实在在的鸟。书中仅提到三次知更鸟。它是“对他人无害”的象征。故事讲述了一个黑人被白人诬陷奸污,毫无悬念被判有罪的故事。知更鸟是这些无辜的黑人的象征,他们虽然对这个世界、对白人们没有任何的危害,但还是被一次次毫无理由地伤害。

  故事中有一些典型的人物设置,比如女教师,课堂上传授者民主的理念,实际上却实种族主义的践行者。律师,虽然是白人,但能顶住压力为黑人辩护,是“致良知”的代表,是“表里如一”的践行者,同时也是一位成熟的父亲。怪人,孩子们及一些好事者心中的异类、怪物、恐怖的存在,但实际上是善良的代言人。

  这个故事让人思考,在群体利益和群体性思维的倾轧下,怎样才能清醒认识、并保持自己的良知,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是一个前提。书中通过第三者的交谈以及律师在家时的生活描写,可以看出律师不仅大学毕业,而且读了很多书,包括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沉浸在阅读中。阅读和教育给了他独立思考的能力,给了他真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勇气。这让我想到《你当象鸟飞往你的山》,同样显现了教育非凡的能量。

  而我自己,只有继续不停阅读,不断反思,做到知行合一。面对社会纷杂,要问问自己的想法是否是内心真实的关照,有没有屈从于利益,屈从于道德,抑或屈从于任何其他。也许这样才能慢慢地认识自己,完整自己,提高自己。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0

  斯库特接下来的学习生活相比开学第一天并没有多大起色,她只觉得州政府白白浪费了好几英里长的作业纸和蜡笔,只为了让大家领悟群体动力学的真谛,真可谓用心良苦但是收效甚微。斯库特不理解所谓的「杜威十进分类系统」到底有什么用,杰姆是半杜威半责罚式教育的学生,他在个人发展和适应群体方面都没问题,而阿迪克斯和杰克叔叔都是在家学习长大的人,他们也都无所不知,那么她为什么要花这些时间在无聊沉闷的学校教育上呢。除了阿迪克斯说的,她没有选择之外,她只是想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些乐趣而已。

  好在暑假很快就到了,这意味着迪尔马上又要来了。正好斯库特偶然在拉德利家门口的橡树洞里发现了一些无人认领的物品,有一些小零食和硬币,等见到迪尔之后,大家还能商量下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两天之后,迪尔自己坐火车来了。一见到小伙伴,迪尔就开始吹嘘自己在火车上的奇遇,什么见到了连体婴儿,帮着司机开了一段火车,他的爸爸是铁路公司总裁等等。斯库特和杰姆自然不会相信这些鬼话,拉着他要继续演去年没演完的故事,迪尔却说自己已经完全厌烦了。是啊,获得自由的第一天,三个孩子就腻了,真不知道该怎样熬过整个夏天,坚持玩了几项还算有意思的游戏之后,杰姆突发奇想,干脆大家来扮演拉德利家的人好了,既然事实已经证明,拉德利家没什么好怕的,那不如来找点乐子。于是斯库特扮演拉德利太太,唯一要做的就是从屋内走出来打扫前廊,迪尔扮演老拉德利先生,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遇到有人跟他打招呼,就咳嗽一下表示回应,杰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怪人拉德利,他蹲在台阶上,不时发出尖叫和长号就行了。夏天一天天过去,角色也越来越丰满,孩子们不断往人物身上添加情节加以润色,很快一台完整的小话剧就成型了。

  不过孩子们的把戏逃不出阿迪克斯的眼睛,一天他突然打断了孩子们的演出,质疑的问道,这出表演不会和拉德利家有关吧,三人都矢口否认,只是说这是些无聊的娱乐,不值一提。阿迪克斯收走了关键的演出道具剪刀,杰姆之前会用它来剪报纸,然后等迪尔在他面前路过时,学着怪人拉德利的样子,假装一把扎进迪尔的腿里。正好斯库特也想退出演出了,阿迪克斯生气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是,她之前在拉德利家门口听到了怪异的笑声。

  于是暑假后面的时间,斯库特都在莫迪小姐家的前廊度过,杰姆和迪尔则把时间浪费在树屋里。莫迪小姐是斯库特的朋友,双方有着某种宽松的约定,斯库特可以在她家随意活动,只是不要弄坏她种的杜鹃花就行,另外她做的糕点堪称一绝,这可是极少数人才能品尝到的美味。一天黄昏时分,斯库特和莫迪小姐聊起了拉德利家,斯库特好奇地问,怪人拉德利是不是死了,莫迪小姐回答说,他还活着,他只是不愿意出门而已,镇上关于拉德利的事情四分之三是黑人的`谣言,还有四分之一是长舌妇斯蒂芬妮的谎话。莫迪小姐还说,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些人,他们从来都只担心来世,而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别人家经历的事情,我们外人永远都无法明了。

  三人组为了能见到怪人拉德利的真容想尽一切办法,并且付诸行动,在不断地尝试后,终于在某天晚上顺利潜入成功。结果却不幸遇到拉德利先生,三人组落荒而逃,身后也传来一声枪响,所幸无人受伤,但代价是杰姆的裤子挂在护栏网上不幸遇难。在之后面对父亲的追问时,小伙伴急中生智才躲过一劫。

  这些大人生活中的插曲确实是孩子们生活的主题,成年人总是奇怪孩子们的探究心为什么会这么重,为什么那些看上去微不足道实际上也如此的事情,就值得他们每日每日的琢磨,而且还乐此不疲。其实道理很简单,孩子们在探索身处的环境和人的同时,也是在发展自己的独立人格,他们通过探索外界的方式来认识自己的内心。这是一种主动的学习过程,孩子们能从中收获快乐与满足感,学会接受成功和失败,这正是他们那个年纪里最重要的事情。是相信别人的话语还是用自己的眼睛去确认,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如何处理面对和自己相关的各种问题,家长在其中能给到孩子帮助的,就是相信他们能在正确的范围内去自由做主,同时能在他们逾矩之时,带着他们安全回家。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1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平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平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习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平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2

  一本曾经获得普利策奖、备受多位教育家和文学家推崇的文学名著,一本深受读者喜爱的经典小说,这就是哈珀·李的著作《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籍以其深刻的人性洞察和对社会问题的思考而著称,是一部富有思想深度和文学价值的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某个南方小镇上,作者在小说中巧妙地运用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个发人深思的故事,将儿童教育、种族主义、勇气与正义等多个主题巧妙地融入其中。

  一个被排挤与恐惧的“怪人”,多年来生活在人们恶意造成的黑暗之中,却始终心怀对这个世界的大爱,想要为走过漫漫长夜的人点一盏微亮的灯。

  一个被诬告的黑人,为人本分老实,却在诬告面前被钉上了有罪的标签,人们心中的种族偏见如同火山爆发,埋没了正义,毁去了他宝贵的尊严与权利。

  一位看似外表平平无奇、没有过人才艺的父亲,因为始终贯彻正义,为弱势群体的权益奋斗,成为孩子们心中最伟岸的英雄。

  曾经懵懂无知的孩子在抽丝剥茧的故事发展中经历了成长,见识了世相,也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面对世间的污浊与不公,是选择世俗同流合污,还是以清醒的.姿态奋斗并改变世界,在看清生活的残酷真相之后仍旧愿意热爱生活,并为这个世界一路奋斗?书中的父亲阿迪克斯力排众议为无辜的黑人鲁滨逊辩护,已经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他用自己的方式教给孩子们平等、自由、尊重、包容,揭示种族歧视的荒谬,教育孩子们学会接纳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让积极的力量和正义的价值在文字中得以传扬。

  除了反对种族歧视、弘扬公平与正义的主旋律,书中也探讨了其它问题。小女孩斯库特因为早早读书识字,被老师指责为影响教学进度,讽刺了教育中僵化死板、不顾学生实际情况的现象。尽管孔子早在上千年前就提出了“因材施教”,时至今日如何在教育中贯彻这一思想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留给读者们许多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它不仅是文学爱好者的必读书目,更是一本让人思考人生和社会的好书。如果想要寻找一本思想深刻的小说,它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3

  前几年便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单独从情节上看这本书,并没有太多趣味,几个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见证一起起发生在镇上的冤案。

  大量的生活细节,和以孩子的视角观察世界构成了这本小说,但这几年因为本身的文学修养在成长,对这本书有了新的认知。

  隐喻的含义就和中国的诗词一般,是赋比兴得很好展现,它以一种普遍事物发起,加入作者的构思和编撰之后,经作者重新创作,便这些事物隐喻出更大的见解及意义。

  知更鸟只是一种普通的鸟儿,歌唱、在田间生活,它不会给人带来任何害处,但人们无辜残害他们,所隐喻的就是善良的人所遭受的莫名伤害。

  而这个故事从几个角度向我们叙述那些被误解被冤枉的人,他的生存并不妨害别人,却因偏见、不被理解,使自己处于生存窘境。

  而哈珀·李,作为第一人称孩童视角写这本书,更容易使人代入,也更容易以疏离成人世界的道德观来看待这些事件,与成人的种种交锋,令这本书更有矛盾冲突面,同时也因为每个人都要渐渐成长,终会离开孩童的世界而怀有感伤。

  如此一部值得研究的著作,在全世界售出超过4000万册,改编成电影,翻译成了四十多种语言,经久不衰。

  但作者却深居简出,终身只创作过这一本小说,创作的过程也很神秘,仅有一套创作卡片来说明过程,故事原本叫《设立守望者》,编辑要求哈珀·李重新创作,她又花了两年时间写成《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为世界名著的一员,这背后的故事却鲜为人知,可却藏着一些十分有趣的名人轶事。

  让我们翻开这本童书绘本《亚拉巴马的野丫头》吧,通过这本桥梁书籍来了解一下,这不朽的作品诞生的背景及过程,让我们走入哈珀·李的童年世界,让那份宝贵的友谊来提示这故事的神秘。

  让我们念给孩子们听,让她们了解如何成长,如何把一颗故事的小种子变成世界名著,让孩子们树立远大的理想,也让他们早点认识名著的魅力,懂得世界大同的道理。

  一、理想是儿时的经历,风景多美好,取决于信念

  你永远不可能理解一个人,除非你能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像他一样走来走。——《杀死一只知更鸟》

  出生于红土地的哈珀·李是个假小子,她有两个姐姐,都很温柔,但她正相反,喜欢穿蓝布工装裤,在树上蹦来跳去,更喜欢和哥哥玩在一起,弄破了膝盖和手肘也不在意。

  大凡对童年感触深厚的人,似乎都大自然有过亲密接触。那些儿时触摸风、水、云朵的经历,可以成为他们颅内的兴奋点,永远不灭,哪怕未来活在黑暗中,也不影响这些回忆的美好。

  我小时候也是个假小子,上房揭瓦,下地偷苞米,但不影响我在13岁喜欢上读书、写作,少年时代越是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感知能力、观察能力和敏锐度越是与众不同。

  许多知名作家也是因为儿时的生活影响了日后的创作。狄更斯的多部作品都是写儿时流浪与童工的生活。高尔基的《童年》反映得也是自己的儿时之痛,《乱世佳人》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正是以自己孩提时代听父亲口中所述南北战争为背景,写出这部名著的……

  经济大萧条下的城市,人们互相帮助,那善良之火点燃着哈珀·李,只是白人依然与黑人不同,等级划分明显。

  生活在人人平等的国内,无法想象,有人被极度歧视是怎样一种情形,当然,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看不起农村朋友,看不起民工,看不起工人,越是出身一般的人,反而把等级观念看得比谁都重,但在世界大同之人的眼中,本无分别。

  老子《道德经》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能做到天地般以万物平等,那会减少多少纷争和乱世呢?

  哈珀·李的父亲是律师,从不怀疑法律的公正,而她在父亲的影响下,上一年级之前,就可以自己阅读报纸了。

  读书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也为孩子们大量借阅购买童书,一点一滴地浸润下,孩子的思想总会有所影响。

  哈珀·李喜欢看书,喜欢阅读,也喜欢打架,学校内有谁被欺负了,她会直接上拳头,学校里有个男孩子过于文雅,暂住在姨妈家,总是被别的孩子欺负,也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人物原型。

  后来两人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树屋上看书,观察整个小镇,看到奇怪的人和事都会加以讨论,这为哈珀·李后来积累了大量的写作素材,这个阶段,两人合作完成了许多小故事,《大忙人老婆婆》《火苗和火焰》,这也为他们后来的成就奠定了基础。

  我的少年时代也写过许多故事,有些散失了,有些成为我现在创作的源泉,可见孩提时代的`行为对未来,是有着深远影响的,培养孩子的兴趣,为其职业做规划,是会产生一定效果的。

  后来社鲁门的妈妈再婚,他搬去了纽约,两个人含泪告别。

  二、友谊的小花浇灌出名著,美好故事的背景传说

  哈珀·李后来依然在创作,在校报上,在业余生活中,后来毕业于法学院,却并未完成学业,又回了自己的家乡,想成为一名作家。

  23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寻找自己儿时的好友杜鲁门,当年倍受欺负的孩子,也已经成为了美国知名作家,代表作有《蒂凡尼的早餐》,就是奥黛丽·赫本主演的那部电影。

  杜鲁门把哈珀·李介绍给许多大人物,而她那时为了生活,找了许多工作,还在英国海外航空公司的机票预定柜台工作过。

  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坐在打字前,创作小说,从短篇小说写起,7年时间内她却从未把小说寄出过。

  任何一个有责任的写作者,都不会轻易把自己的精神世界给外人看,那是一种磨练,一种自我沉浸,一种对自我的洗礼,并不愿意轻易走到人前去。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小时候写的文字其实从未想过拿出来作为名字旁的装饰,若不是有朋友和亲人的鼓励,很可能让它们永沉大海。

  哈珀·李也如此,后来杜鲁门的朋友看到她的努力,有人寄信给她,鼓励她写长篇小说,于是她开始创作《设立守望者》,前50页为她吸引到了一位经纪人,然后又写了50页,以及下一个50页,经纪人卖掉她的作品时,她又跟编辑一起重写了一遍,然后又一遍。

  三年之后,更换了更多书名后,《杀死一只知更鸟》终于完成了,它迅速登上了美国的各种畅销书榜单,赢得了普利策奖。她成功了。

  然而她不喜欢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她沉默起来,不接受采访,闭目谢客。

  可以理解她为何如此,看看玛格丽特·米切尔成名后是怎么样的吧,就能够理解哈珀·李了。

  《飘》为玛格丽特米切尔带来了空前的,却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她曾希冀的宁和生活,从此一去不复返。直到后来车祸身亡,她一直奔波在演讲、各种慈善事业之中,再也没有时间创作。

  或许哈珀·李更喜欢创作的过程,开花的过程中欣赏美妙,便好了,何必去在乎果实是否香甜,这份淡泊和善良,便是创作的初衷了。

  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美好的故事总会有结局,但它所留下的精神和思想却永无止境,从孩子开始,培养这份美好与善良,让它们开出花朵,是我们所期待,所想要看见的未来。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4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15

  春光好明媚!

  在这美好的春季读完了这本书。并且又立刻马上重读了一遍。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大于了解它的内容。

  这种知名度比较高的书,通常都是我在售书平台下单时,大数据推送出来让我凑单包邮的。

  但多数时候也是要感谢大数据,推送出来的经典,自有过人之处。

  我发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竟然不犯困了。

  尤其是上次回老家带着它,晚上等孩子都睡了,在老家没有台灯的情况下,我开着手机灯,看到很晚才睡。

  要知道,我本来是白天看书还会困的人,更别提晚上夜深人静之时。

  但这本书,真深深地吸引了我。

  倒不是说什么华丽的词藻,悬疑曲折的情节。

  那天晚上让我欲罢不能的,恰恰是偏专业的开庭审理环节。

  法庭、法官、检察官、陪审团、控方和辩方,以及双方的证人。

  看似好像只有专业律师才能懂的场景。但笔者以一个8岁小女孩的视角和感受来叙述,会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跟着她的节奏,读者也仿佛成为了旁听席中的一员。

  在辩方(被告)律师和控方(原告)律师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整个事件被还原。

  这种叙事方式非常吸引人。就如每一位读者都是整个事件的参与者一般。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哈珀.李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座小镇,童年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后在亚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

  这本书的主线也是一个单亲律师父亲和自己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所经历的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情。

  这让我会很自然地把作者带入,书中的那个小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整本书给我最特别的感受就如书中小女孩的父亲对她说过的那句话一样: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了。

  我个人读书的时候是真的很不喜欢那些华丽词藻的,有事儿说事儿。

  现在辅导我儿子奇奇这位三年级的小学生写作业,每天按老师要求阅读摘抄好词好句,我对此多少是有点抵触的。

  当然,既然是老师布置的作业,我还是会督促他认真完成的。

  有时候我也在想,文言文的魅力是不是就在于其言简意赅,思想却博大而精深。

  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上,作者就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给我们讲述发生在她成长过程中的人和事。

  这也让我时不时会联想到自己的童年,那个小村庄里的人和事。

  小孩子区别于成年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纯真、质朴。

  所以我在读的过程里还会想,这个人,这件事,我儿子奇奇会怎么理解呢?

  他的年龄跟书中这位小女孩也差不多。

  真是不愧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现在是不管读什么书,都能让我读出来育儿书籍的感觉哈哈。

  不过这本书中的父亲,在对待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和想法所给予的引导,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恰恰也是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随着奇奇的成长,我能很明显感觉到他的生命进入了新的阶段。

  他的想法,他的行为,他的语言,我都需要有全新的解读。

  也就是我必须要再努力去跟上他成长的脚步。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指引。

  书中的主人公小女孩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她有个大自己四岁的哥哥。

  她父亲是当地的律师。在自己人到中年的时候才遇见了小他十五岁的妻子。

  六年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就离开了人世。之后小女孩的父亲也没有再婚。

  用小女孩的话来介绍,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阿迪克斯(她爸爸,她和哥哥对父亲就是直呼其名。)、杰姆(她哥哥)、斯库特(小女孩本人),再加上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

  虽然小女孩说卡波妮是负责给他们做饭的,但其实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感受到,卡波妮在他们这个家里承担了一部分母亲的角色。

  对于黑白人种歧视自始至终都很严重的美国,这点只能靠读者自行感受。

  作者只是以一个八九岁小女孩的视角去描述事实。

  小孩子讲事情就是去掉形容词,只说事实。

  这本书另一个震动我的点就是种族歧视的根深蒂固。

  伟大的作家都是以自己真实的成长经历为背景,把时代的某一个侧影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传承给世人。

  这也是我最近感受到的书籍的魅力。

  书中描述的时间是一九三五年。

  在那时候的美国某个州的某一个小镇上,多数白人认知里持有的假设都是:

  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

  而主人公小女孩斯库特的父亲却在法庭上公开否认了这种假设,他揭穿了这个谎言,道出了真相。

  真相就是: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

  并且这个真相适用于所有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人种。

  试想一下,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小女孩斯库特在法庭的旁听席上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向法官和陪审团以及旁听席上坐满的白人和黑人作出了这样公正的陈述。

  换做是我们是那个小女孩,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再对标到我们现在为人父母的身份上,是不是我们对孩子讲再多的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不如我们真的做了什么,所带给孩子的影响力。

  这本书开篇小女孩对自己父亲的描述是:

  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她和大自己四岁的哥哥)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你品,你细品。从孩子的视角来评判自己的父母,这么简单的点,你能做到吗?

  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开始学会让自己闭嘴,少给奇奇讲大道理。

  少说话,多做事。孩子的心明镜似的。

  这本书于我而言它的伟大之处,就是看似记录了普通的人和事,但它的底层逻辑却探讨了各种人性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

  以前年少不经事,遇事对人我总想要分出个是非黑白和好赖。

  那时候我问的最多的就是她/他算个好人吗?他/她这样做对吗?为什么?

  刨根问底曾是我引以为傲的实在。

  人到35岁以后,慢慢开始有了一种面对人生和人性的通透与豁达。

  没有太多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未经他人苦,不劝他人善。

  人性都是具有多面性的。很少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

  书中那个只要看到斯库特和她哥哥从自家门前路过就开口谩骂的孤老太婆—杜博斯太太,如同巫婆一般。

  却在生命的最后,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这个道理是小女孩的父亲通过让他们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教会给她和哥哥的。

  同时她父亲自己也是真正勇敢的践行者。亦如他帮黑人打官司,做为黑人被告的辩护律师,被自己家族以及整个镇的人骂,且明知道自己会输,他还是要去做这件事。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十岁的奇奇在反驳我的时候总爱说,大家都这样啊!谁谁谁都没有写呀,没有背呀!

  人的本性就是从众。但我们必须要有区别于他人的原则底线。

  斯库特和她哥哥曾嫌自己的父亲太过平凡普通,甚至是年纪也有点大,快五十岁了。

  任何可能让人产生羡慕和敬佩的事儿都与他无关。

  他从来不去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也不抽烟。他就爱坐在客厅里读书看报。

  但就是这样一位年近五十,在自己孩子眼中一无所长的单亲父亲,却在镇上突然出现一只要发疯的狗时,以神枪手的`姿态,一枪击毙。

  他的孩子是从邻居莫迪小姐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亲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他有一颗高贵的心。

  因为他拥有好枪法这种上天赐予的天赋。但当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他的才能对生活在地球上的大部分其他生命(射鸟可谓百发百中)来说不公平时,他就把枪放下了。

  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

  这样来说,我们现在身边好多人的思维都不正常啊。

  斯库特也是后来才发现,负责给他们做饭的黑人女佣卡波妮,竟然是用《圣经》和《英国法释义》来教自己儿子认字的。

  还有出身于一个真正世家的白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河对岸所有的土地都属于他,但他有一个黑人女人,还生了一大帮混血儿。

  这在这所小镇上是完全不入流的。为了给镇上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的人一个理由,雷蒙德先生就把可乐装在纸袋子里喝,让别人误以为他在喝威士忌,他是个酒鬼,是个混混。

  通过这种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形象的方式,让那些无法理解他所选择的生活方式的人,可以有个理由对他说三道四。

  因为他成了威士忌的俘虏,他根本管不住自己,所以才过着那种生活。

  你看,我们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因为不够从众,所以还需要给众人一个理由,来说服他们自己接受。

  可笑不?但这就是大众。

  所以你说雷蒙德先生是坏人还是好人呢?

  众生万象,属于一个时代的伟人没几个,更多的是看似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们的存在组成了这个残酷而温暖的世界。

  本书最后给了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就是贯穿全文的怪人拉德利的出场。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我指着他的时候,他的手掌贴着墙壁轻轻滑动,留下了两道油腻的汗渍,接着又把两根大拇指插在皮带里。他身上倏地掠过一阵莫名的轻微痉挛,就像是听见了指甲刮石板的声音。不过,在我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我说。

  我把书中这一整段抄录了下来给你们感受。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是和斯库特一样,眼里噙满了泪水。

  这个在孩子们眼中如吸血鬼一般存在的怪人,却在最后的危机时刻,救了斯库特和她哥哥杰姆的性命。

  并且怪人拉德利一直以来都在百叶窗后默默注视着他们。如朋友一般的守护。

  我们想象中的恶魔,原来如天使一般纯真和善良。

  当然,真正的恶魔也是存在的。就如泰特警官所说: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你跟他们打招呼之前得先开一枪。即便如此,他们的命连那颗子弹都不值。

  以前我也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恶。但自从自己可以接受人无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之后,对那些惨绝人寰的恶也理解了。

  就如最近香港发生的名媛被碎尸案。初看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是真实的新闻而非旧闻。

  网络上依然有那些键盘侠在诋毁受害者,仿佛在为凶手寻找理由。

  人要向善更要懂驱恶。

  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这是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之路,也是每个孩子,每个我们的成长之路。

  这也和村上春树那句至理名言一样:

  我们领教了世界是何等的凶顽,同时又得知世界也可以变得温存和美好。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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