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你还以为走路
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
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
说话也是。
还有爱。
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哈罗德的童年过得很凄惨,他的爸爸退役以后整日酗酒,连正眼都不瞧他一眼,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自己很丑。他努力的想讨妈妈欢心,因为妈妈开心了,他就开心了。可妈妈的心思并不在他的身上,她整日想着自由和旅行。终于有一天,妈妈撇下他走了,再无音信。他的爸爸在他16岁生日的时候,给了他一件大衣,把他赶出了家门。
幸运的是,哈罗德遇到了他的妻子莫琳。她被他深深的吸引,决心要给他全部的爱,给他生孩子,给他一个幸福的家。的确是这样,他们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儿子戴维。莫琳爱园艺爱烹饪,常常变着花样做美食。这一切听起来都这么美好,然而这一切都被哈罗德搞砸了,至少他和莫琳这么认为。
哈罗德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他非常的不自信,做事非常的低调,也不太会跟人沟通。甚至是他的儿子,他是敏感的,是手足无措的。对他的孩子也是,他非常爱戴维,却不会表达无从表达。戴维非常的聪明努力,他还考上了剑桥。这些不能弥补他们的亲子关系,他酗酒抽大麻,因为抑郁最终走上了自杀的道路。从此,欢笑和这个家没有关系,他们整天拉着窗帘,莫琳在吼叫抱怨后,开始变得沉默,并且搬进了客房。她恨哈罗德,恨他不愿把戴维抱在怀里,恨他在戴维快要溺水的时候却在解鞋带,恨他没有看戴维最后一面,恨他不爱他们的孩子。
在哈罗德退休半年后的某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那是他20年没见过面的同事奎妮写来的。信上说她患了癌症,时日不多了。这对哈罗德来说简直是打击,奎妮是他在儿子去世后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并且替酒后犯错的哈罗德背了黑锅,被老板辞退。而哈罗德因为没有说出来,而心怀愧疚,并且他很珍视这段友谊。
哈罗德给奎妮写了封信。当他打算寄出去的时候,他脑海里总出现他们以前一起共事的画面。他觉得他不能只是写一封信,他应该要做的.比这些多。他错过了一个个邮筒,当他走到加油站时,一个加油站女孩给她了启示。他决定靠着信仰,徒步去看奎妮。
在这条路上,他吃尽了苦头。他听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帮助了许多人,也接受了许多的帮助。在这个过程里,他的人生像放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徘徊。抛弃他的父母,离他而去的戴维,莫琳还有好朋友奎妮。他们就流淌在他的血液里,挥之不去。最后他用了87天,走了627英里,终于见到了病榻上的奎妮。他做到了,在他平凡的人生里,这简直就是个奇迹。在这个过程中他和莫琳都完成了自我救赎。他们重新审视接纳彼此,他们想起了初见的情景,他们像当年一样笑的无法停止,我觉得他们的心又活过来了。奎妮因为和癌症抗争受尽了磨难,但她等来了哈罗德。昏迷中的她也感受到了哈罗德的到来,她安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要相信,有些事终是会不受我们控制的结束的)
我喜欢加油站女孩,她头发油腻,脸色苍白,但她有颗澄明善良的心啊。
我喜欢那个收留哈罗德的女医生,她不嫌哈罗德脏,认真的给他洗脚清理伤口。她的男友留下她再也没回来。但她带着受伤的心,却仍然可以把爱给出去。
我喜欢疗养院的修女,在那样压抑的环境里,还能平和快乐!
我喜欢哈罗德的邻居,他很贴心很温暖
我喜欢哈罗德,在那样的家庭,他依然没有学坏,他有高贵的品质。
小时候,我也跟父母分开了几年。即使后来再在一起,我似乎也无法敞开心扉接纳他们,他们和我也有疏离感,好像更喜欢妹妹。我也常常是小心翼翼的,怕惹他们不开心,不会和他们撒娇亲昵。现在长大了,我很爱他们,但心里总有隐隐的无法释怀的痛,有时我会感到孤独无助,也不会和别人亲近。但现在我知道了,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和一起生活过的人,他们会留在我们的记忆里,血液里。但我不能让它影响我。看到奎妮的离世,让我想到了疼爱我的爷爷奶奶,不想他们离开,却无能为力,所以有些事我们只能接受。我要好好爱父母,爱老公,爱孩子。珍惜我们的生活,不能等没时间了再追悔莫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在看这本书之前,看过《追风筝的人》、《摆渡人》、《偷影子的人》,很奇怪,这几本书的书名中都有“人”这个字,其中《摆渡人》感觉与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有些类似,都是在路上。一个是尸体在路上,一个是灵魂在路上。一个在路上寻找自己的过去,一个在路上寻找现有的意义。两本书的主人公最终都找回了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男主人公哈罗德退休之后,家庭已名存实亡,唯一的儿子自尽离世,和妻子相看两厌,无话可说。假如他没有收到旧友的来信,他应该会在余生继续与妻子终日无言相坐,最后留有一堆遗憾离开人间。
转折来自于那封信,从表面看是他想去拯救奎妮,但是其实是这封信拯救了他。这封信将他从一个不善与人交往的销售员(话说,销售员不是应该都是能说会道的吗?),变成了一个可以在路途中认真倾听陌生人故事的人;将他从一个不敢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人,变成了一个敢于直面自己一无是处的亲子关系的人;将他从一个退休后无所适从,无法与妻子相处的人,变成一个在旅途中回忆与妻子相识、共处的美好时光,从而将思念表达出来的人;这封信也将他从童年的阴影中带出来了;同样也使他敢于正视他当时犯下的错误,却害得奎妮被辞职。
他原本是身体不能承受这样的旅程,精神上也从未跨越自己所划定的圈子。但是当他给疗养院打了电话,跨出了旅程的.第一步之后,他已经走出去了,哪怕他无力支撑,摔倒在地;哪怕中途他几次想退回或换一种交通方式。更多的时候,他的个人旅途是一种自我救赎。同时,他的这种救赎在陌生人的故事中被得到强化,也感染了一些需要救赎的陌生人。新闻式的喧闹不太适合这种救赎,所以那样的闹剧只有一次,而且无法善始善终。
书中有一段是他遇到了许多的人,听了他们的话之后,他想到的:“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这句话仿佛在说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唯恐被当成异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只敢说那个环境中的话。我们需要准备许多的面具,不然感觉就没法过下去了。哈罗德遇到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才敢说出自己的内心,仿佛就是把心事交付一个树洞。
我们面对自己的亲人何时才能无话不谈,敞开心扉?有人说,找一个会聊天的人做伴侣是一件好事,当两人都老了,孩子也单独生活,离开自己的身边了,两位老人可以在阳光下聊聊天,哪怕是下雨天一起听听雨,都不会觉得无聊,而且想想还挺温馨的。
可是,现在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每人捧一个手机,飞快的翻着屏幕,刷新着一个又一个新闻,在各种群里高谈阔论,但是从来不敢坦露自己的内心。和身边的人却连高谈阔论都没有,只是问一句:“今天吃什么?”这样的话。好担心我们老了还是一人一个手机,百无聊赖的看着八卦,每天看太阳东升西落,白发渐生,却荒于交流。这是想要的生活吗?
书中有一句是这样说的:“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如此而言,真正的交流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有了爱,才会有要倾诉和倾听的欲望。
哈罗德其实不仅拯救了他自己,也拯救了他的妻子莫琳。这种拯救从莫琳搬到他们的主卧之后就能看出来,书中的描写非常生动:“然后她将每件自己的衣服都和哈罗德的衣服配对挂起来。她把自己衬衫的袖子塞进他蓝色套装的口袋,裙子的褶边在男装裤腿绕一圈,另一条裙子塞到他蓝色羊毛衫的怀里。仿佛有许多隐形的莫琳和哈罗德在她的衣柜里闲逛,只等着踏出来的机会。”。看到这里心中有一种悲伤,夫妻之间的肢体接触没有了,只能用衣服的接触来体会。但看到这里却也心生希望,因为这意味着莫琳对他们夫妻的相处之道有了想要改变的念头。这种希望甚至于超过了最后两人的放声大笑。
这也是对生活的真正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一向只喜欢读那些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书籍,对畅销书较少关注。现在偶尔也看一眼畅销书,社会日新月异,再不“随波逐流”点,就显得落伍了。所以,为了凑单,我的购物车里就拉进了《一个人的朝圣》(姊妹篇)两本书。这就是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不像其他书,蠢蠢欲动很久,觊觎很久,直到合适的价格后才果断买进。
这是关于平凡人的故事。《一个人的朝圣I》是从男主角弗莱的角度叙述的。弗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生坦荡无垠,没有潮起潮落过,在酿酒厂默默无闻地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然后悄无声息地退休,连个欢送会都没有。大多数人在黄昏已近的时候,离开历史舞台都是有点落寞的,更何况他的舞台从来没有喧嚣过。夫妻关系貌合神离,隔阂就像跨不过去的沟壑,日复一日,横亘在两人中间。男主人公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退休、疏离的夫妻关系、无亲戚友人的来访,生活平静得犹如一潭死水,连个涟漪都没有。
一枚小石子激起圈圈涟漪。一天,弗莱收到曾经在酿酒厂共过事的奎妮的一张明信片。奎妮告诉弗莱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写信告别。悲痛的弗莱,反反复复,终于回了信,希望奎妮能够康复。然后打算去邮筒投递,路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无意识地向前走。直到遇到了加油站的小姑娘,聊起了她患癌症的阿姨。小姑娘说:“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他想到了信仰。在电话确认奎妮还活着后,他决定去看奎妮,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他从英国西南部南德文郡的金斯布里奇,到东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627里,87天,步行。这个徒步的过程,与其说是给奎妮希望的过程,不如说是他重觅幸福的过程。
路上,他克服了身体上的伤痛,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一路走,一路回忆。回忆他和妻子莫琳的往事,回忆儿子戴维,回忆父亲和他身边频繁出现的女人,回忆在他十三岁时就杳无音讯的母亲,回忆和奎妮一起共事的时光,从回忆中找到走下去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不经意间被新闻媒体捕捉到了,然而喧嚣过后,弗莱清晰地意识到,独自一人的'时光,更能明确此行的目的。
开始徒步之前,他和妻子莫琳的关系,就像结过冰的湖面一样,不曾有化解的倾向,亦没有一线生机。对于妻子,他是婚姻的守望者。每到一个地方,他都用明信片或者打电话报平安。这种生命中有彼此的习惯,是多么值得称羡,不仅包括年轻时的激情四射,也包括绚烂过后的平平淡淡、无色无味。
莫琳,家庭妇女,把中年失子之痛归根于丈夫的不作为,始终无法原谅丈夫;在丈夫远行时,又担心害怕,开始失眠。接到丈夫报平安的电话,收到丈夫从不同地方寄来的明信片,看到电视上的报道,她慢慢从回忆中汲取了力量,从开始的不理解到最终的释怀。这一切也是莫琳在弗莱离开后,重新对生命和生活的审视。
弗莱和莫琳都在路上,在改善夫妻关系、重新通往幸福的路上。一路走,一路回忆,一路释然,一路向着幸福出发。
生活在平凡世界中的我们,也会遇到这种坚冰期,与爱人,与亲人,与友人,与子女,与同事,只要不漠视不绝望,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去为破冰做些弥补,没有感动不了的铜墙铁壁,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也算契合吧。让自己冷静,理清头绪去做认为值得的有意义的事情,在努力中找到自己,找到爱,找到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子公哈罗德的性格,缄默寡言,恐惊自卑,笨拙木讷,软弱害怕。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缘由,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爱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叨念着周游世界,逍遥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赐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缄默寡言、恐惊自卑、笨拙木讷、软弱害怕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漂亮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华蜜,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华蜜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惊覆盖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情愿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觉儿子吸食大麻却保持缄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惊阻挡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探讨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验,特殊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确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确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赐予暖和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当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一个人的朝圣》写自蕾秋·乔伊斯。那么何谓朝圣?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本书所述便是主人公哈罗德前往重要地点的旅程中的所悟所感,以及与所遇之人发生的故事。奇迹,由英雄缔造却被平凡人所见证。87天,627英里,这段看似遥不可及的旅程却由哈罗德——一位退休老人徒步走完。多少人,至中年,却早已被生活所埋没,正如书中所述;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生活固然艰难,但没有激情的生活就像死沙一般毫无生机,中年之后也便只能碌碌无为,堕入地狱。所言也许有些严重,但毫无贡献的一生又凭什么能升入天堂呢?你也许会认为,书中人物只不过是弄虚作假罢了。但生命中又有多少奇迹是你不曾发现的呢?这只能说明你不够慧眼。但虚构的故事也终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那乔伊斯笔下的哈罗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呢?他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生性善良也许并没有错,但过于善良就是懦弱了。哈罗德便是这样一个人。他被人叫做没人要的儿子,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这样一位loser又是凭着怎样的一种信念走完1009058米的呢?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之老友。他简单如阿甘,随即克服万千困难,终得见友,并救之。初衷,说得简单,但做之甚难。有多少人年少时的梦想早已化作散沙,也许那是童言无忌,但成年后的目标又有多少人实现了了呢?坚守初衷,何其困难。但若连初衷都没有,形同骨架的生活,我宁愿不要。初衷也许会变,正如人生一般,它就像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的观光者。只不过有些人会名流史册,有些人则默默无闻。各行各业都是角色之一。并非要死得其所亦或是重于泰山,但万万不可的是为非作歹,毫无价值的终其一生。实际上并不是我们不适合做什么或者没有兴趣。而是我们能做什么,能否坚持到底。许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所想做的,但能坚持到底,那也是一种成功。哈罗德也并不是职业徒步手,他连准备工作都没做就上了路。但他靠着信念,也许那不是初衷,但他做到了,便从loser蜕变为了winner。平凡走向成功就一只有一座桥,那就是坚持。不过是一段旅程,不过是地理上的一段距离,不过是脚尖的一步横跨;但他却踏入了心灵的永恒,他不在躁动而是宁静。正如教徒朝拜是心灵的放空一般,他也做到了,也便收获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每当我感到焦虑、抑郁的时候,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总能感到平静和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为探望患癌友人奎妮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平常的日子,他收到了奎妮的告别信,为了给她“生”的希望,哈罗德决定从英国南德文郡一路走到贝里克郡看望她。“她只要等着我就好……我会走过去,而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一个人,六十五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几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绝望过,质疑过,快乐过,相信过,最终抵达终点。人性的善良与坚韧,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同时,哈罗德的妻子在等待和追寻他的过程中,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蕾秋·乔伊斯在创作这本书时,注入了大量对生活的感悟和哲思,很多描写都来源于她和丈夫的亲身经历,文笔平淡真实又感人。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会怀疑这是不是一本类似于心灵鸡汤的书,当我深入阅读下去,慢慢地,从平和的文字里面逐渐感受到坚韧和力量,感觉自己的灵魂正伴随主人公前行,从而得到净化和洗礼。
“朝圣”在汉语里指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哈罗德的旅行就是一场“朝圣”,他在行走的过程中回溯过往——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他开始直视自己的前半生,正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表达出对儿子深深的歉意并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唤醒了和妻子初识时一切鲜活的记忆。一场“朝圣”修复了哈罗德千疮百孔的内心,让他成为一个勇者,走向最真实的自我。
在路上,加油站的女孩告诉哈罗德:“你一定要有信仰,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就是这种信念,支撑他徒步去看望好友,并且相信可以让好友活下来。信念是成功的关键,哈罗德最终见到了奎妮,并与妻子重归于好。但是奎妮还是死去了,没有因为他徒步而来就活下来。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就像人生中有些东西改变不了,只能打开心扉接受变化。但是生命贵在,我们看到了结局,却依然尽情投入,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命运馈赠的一切,需要勇敢地去接纳、去爱甚至去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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