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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日记

时间:2023-08-04 14:56:44 日记 我要投稿

四年级日记(通用7篇)

  一天即将完结,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何不趁现在赶紧写一篇日记。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四年级日记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四年级日记(通用7篇)

四年级日记 篇1

  今天妈妈和爸爸要出去办事,妈妈临走时告诉我,自己在家,若有人敲门,不要开门。“哦——!”我不耐烦地答道。妈妈无数次告诉我的话,我已经听腻了。

  我在家里快速地写着作文,正遨游在想象的世界里,忽然,我影影约约听到了“咚咚——”地敲门声,我一下子愣住了:难道,是小偷?蒙面大盗?好奇心促使我去看一看,我隔着猫眼看去,映入 眼帘的是一位老伯伯,“什么事?”我问道,虽然这声音听上去显得底气很足,可是,我内心却很害怕,总是担心眼前看似慈祥的老伯伯是坏蛋。“这户人家,我们家在六楼,我们家的`帽子掉在你们家 的窗台上了!”“阿?”

  我去阳台一看,果然有一个帽子挂在阳台的晒衣架上。一下子,我疑心少了大半,拿了帽子,打开门,递给了老伯伯。“小朋友,谢谢你!”老伯伯说。

  妈妈回了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本以为妈妈会表扬我“乐于助人”,没想到,妈妈却批评我“不多留心眼,要是是坏人就完蛋了”我当时很不服气,可是后来想想,也是。如果是坏人我就“88 ”了。

四年级日记 篇2

  20xx年4月20日

  我家的蚕宝宝最长的大约是2。5厘米。那些小不点才大约5毫米。这些小小的蚕宝宝有黑,有白,有长,有短,有胖,有瘦……它们放在一起有趣极了。

  20xx年4月22日

  蚕是一条小生命,生命又肯定会发生一定的“战争”,这“战争”可能是打架,可能是挫折,也可能是不喜欢自己。两只小蚕宝宝正为了一片桑叶而争斗呢——只见他们打得难解难分,细细长长的身体艰麻花似的卷在一起,突然,他们同时停止了打架,一动不动,我以为他们死了,便吹了一口气,它们又动了,但却没有打架,而是各自去吃桑叶了……

  20xx年4月24日

  我家的蚕宝宝最短的都有2。5厘米,最长的都有3。5厘米了!他们有的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有的套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还有的披着一个乌黑的战袍……他们的服装各不相同,各有各的.风采。

  20xx年4月28日

  我家的蚕宝宝最短的都有3。5厘米,最长的不用说,肯定4。5厘米了。它们的食量也增加很大——起初一片叶子要吃一天,现在一片叶子几分钟就吃完了。真是团结力量大啊!别只看那些小小的嘴巴,其实加起来也是很强大的!

四年级日记 篇3

  看见灿烂的阳光渐渐黯淡下去的时候,我有些害怕……

  我是个害怕黑夜的人,夜,像个可怕的牢笼把我困在原地,不敢走动……很无奈……

  夜晚就这样一步又一步逼近。

  太阳落了……

  夜,来的时候寂静的不出一丝声音,使这个世界变得如此寂静,精的让人压力重重……

  它太令人惊恐,却不得不面对,因此我只好等待天亮的时候。

  我记忆中有天亮的色彩,好像……有些微光,是金灿灿的,还有天空,它不像夜晚的天那样漆黑的.像一只怪兽的口,它是浅蓝色的啊。清澈的,温暖的浅蓝色,那里有一团团的云彩,我站在窗口,伸出手就可以把它们摘下来,抱在怀里,就像搂着一团幸福。

  “那样美的白天,以后还会看到吗?”

  “会啊。只要度过黑夜这个过程。”我听见有个声音在回答。那声音清晰而隐约,似乎近在咫尺又好像远在天边……

  因为白天是不可能永存的,要看到光明就要经历一段黑暗。

  我想看到湛蓝的天空,

  我想摘到幸福的云朵,

  那么我就要走过黑暗,

  就要勇敢一点点。

  也许黑暗中的路很难走,也许到了白天之后又会到日落只是。

  但。

  这只是交替。

  太阳落了,离白天也就不远了。

四年级日记 篇4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自由课,就是想干嘛就干嘛,老师放电视,不看也可以,我们在玩抽笔游戏。

  我们把钟志凡的彩铅搭在了一块儿,然后抽,如果你在抽的时候另一支笔动了一下下,那笔就要放回去,到别人了。

  甘若雨真是一个神,屡战屡胜,我呢,是输的.惨不忍睹,没有一次赢过。

  开始游戏了,我们把它搭的超难,谁都想赢,钟志凡先,他先拿最上面的一个,他小心翼翼,地,结果手不小心抖了一下,动了,哈哈,没拿到,我开心的要命,谢琪瑶了,她换了一支笔,她选择了中间的一根,还真聪明,那是我选的,中间的最平稳,不易动,谁让你抢我的,嘿嘿,你不一定能抽的到呢,不,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她拿到了,为什么?

  到我了,我左看看右看看,最后锁定了目标,有一个彩铅下面躺着一根彩铅,还没有连接什么东西,如果把它抽出来肯定是不费吹灰之力,我拿着那支彩铅小心地,慢慢地就把它抽出来,连眼睛都不敢眨,生怕惊动了哪位大仙,我在抽的时候他们还在一边吹,真恶心!我都没有害他们,钟志凡后悔的说,我当初怎么没有看到那支呢?抽的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好漫长,但是抽出来了就轻松多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地短暂,下课铃响了,我们要收起来了,只好下次再玩喽!这个抽笔游戏真好玩!

四年级日记 篇5

  妈妈,我想对你说,别把我整天关在家里,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一样,请把我放回大自然,让我自由自在地在天空中翱翔吧!

  每天晚上,我做完作业,正要拿起课外书看,突然,门“砰”的一声开了,我转过身一看,原来是妈妈,她唠叨道:“你怎么做了也不和我说一声,那,这天教了哪一课?”我有气无力地说:“第5课《万年牢》。”她又说:“那好,《万年牢》这一课的作业给我做起来。做好后还要让我检查过,再去睡觉。”唉!我哪里敢违抗老妈的命令呀?只好无可奈何地去做了。

  每到双休日,就更别提了。星期五放学回家,妈妈正好下班,她等我回家,就开始唠叨了:“你给我动作快点,要知道你还有很多很多的`事呀!如果你没做好这些事的话,就不要睡觉了,还不快点!”听了妈妈的话,我放下书包拿出铅笔盒和作业本,不情愿地做起作业来。

  唉!妈妈,请您就把我像小鸟一样放回大自然吧!

四年级日记 篇6

  新年来了!”“新年来了!”。新年娃娃来到了人间,为人们献上最衷心的祝福。让人们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快乐!过上一年更比一年好的日子!

  看,那蔚蓝蔚蓝的天空一下子变成火红火红的了,红彤彤的弥漫着喜气洋洋的味道,人们看着真是乐呵啊!那沥青小道在这个时候也仿佛变成了一条华丽的地毯,地毯的两旁开着鲜花,走在上面真有种置身仙境的感觉,世界一下子变成了个天堂!人们也纷纷在门前挂上了大红灯笼,一排排整整齐齐,红红火火,美丽极了!

  听,远处传来了“新年歌”,人们听着好象陶醉了似的',不是陶醉在这歌声里,而是陶醉在了这人间仙境里啊!火红的天空,五彩的大地,喜气的灯笼,悦耳的“新年歌”,真是一派好风景啊!

  人们穿上了自己的新衣服,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他们走家串户,互相祝福,好喜庆。

  然而,在这欢庆的日子里,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吗?新年娃娃看到,许多在灾患中幸存下来的可怜的人们,并不像其他人一样有吃有喝,还有新衣服,他们仍旧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新年娃娃掉下了一滴真情的泪,这泪滴飘洒到了那些贫穷的灾患地区,转眼,灾民们也过上了美好的生活,他们的脸上不再有忧愁和痛苦,取而代之的是幸福和安逸。新年娃娃露出了可爱的笑容,悄悄离开了。

  四年级:李文静

四年级日记 篇7

  抄袭是错误的!

  抄袭,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这个字眼。大家如果不知道,那我就来告诉你们吧!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着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着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当然,抄袭也归属于犯法类,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法律保护,他叫:智力成果权。每个人都一样,儿童也是。

  儿童尽管是未成年人,但是也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同时规定:“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力条件。”有特殊天赋的未成年人已具备了成长的优秀潜质,对他们加以特殊的保护和培养。才能使其天赋得以充分发展。对那些经过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未成年人,应加以特殊爱护和珍惜,使他们能够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如果未成年人知识产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例如:王珊8岁,常常自言自语,搞文学创作的爸爸细心地将女儿的话记录下来,竟然是一首首小诗,以后王珊又多次将自己的诗词放在校刊上发表,好几首儿童诗还得过奖呢!不久,爸爸在书店发现一本儿童获奖诗词选,其中收录了女儿四篇获奖作品,于是找到出版社,索要稿酬和样书,出版社却答复:“我们出这样的书根本就不赚钱,只是为鼓励儿童写诗创作。再者你女儿才8岁,要什么稿酬?!”王珊的爸爸坚持要为女儿争个明白,诉至法院。中国《民法通则》。《着作权法》均规定了公民享有着作权,创造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着作权属于作者。依据《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王珊作为诗词的作者,享有着作权,这是公民的权利。公民行使权利不受性别、民族、年龄的限制,因此出版社未经作者王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擅自选用作者王珊的作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作者王珊稿酬。

  盗用是错误的,也是犯法的。抄袭就等于盗用,盗用就等于做小偷,我们不能做小偷。而且抄袭了别人的东西你会安心吗?抢夺属于别人的东西,你会高兴吗?你晚上还能睡着吗?你敢心安理得的告诉别人:那不是我抄袭的,是别人抄袭我的么?抄袭是错误的,我们不应该盗用别人的作品,更不该把别人的名字改成自己的!属于别人的只能属于别人,不能为了一时的荣誉抢夺别人的作品。而且请大家记住:

  属于侵犯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的行为有:

  发表或转载的作品没有付稿酬

  专利发明被用于商业用途而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

  作品或发明被剽窃

  大家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写这篇作文对吗?因为昨天我发现有一位网名:linxiaoqi真名:林晓琪的人抄袭了我的作文——苍鹰——蓝天的代表。为什么说他抄袭我?因为我发表的时间比他早,我作文中的错字他也复制粘贴了下来,我们也不在一个城市,所以我不可能抄袭他的。我发现时很生气,我希望他不要再抄袭。抄袭等于犯法。希望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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