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演讲稿

时间:2022-01-12 11:44:14 演讲稿 我要投稿

法制演讲稿

  通过对演讲稿语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语言的表现力,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在现在社会,演讲稿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你所见过的演讲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制演讲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演讲稿

法制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可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并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可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我的'尊严。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我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2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为大家上一堂法制安全教育课。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课,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要讲的是: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制演讲稿3

  大家明白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必须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务必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务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忙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厌恶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明白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能够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法制演讲稿4

各位领导、各位师傅好:

  我是来自新乐公司的吴以富,今天来是和各位师傅交流一下平时开车的经验,各位在座的很多比我厉害得多,只不过我比大家运气好一点,承蒙上级领导看得起,让我坐在这上面和大家有这个交流的机会。

  开小车这行里面,大家公认的出租车司机开的最好。开出租车多年一次也不违章是很难的,但做到少违章,少影响交通,少影响别人,我相信各位一定可以做得到。

  我总结了一下平时减少违章的一点经验,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1,懂法。只有你懂法的情况下,你才知道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不要让交警同志告诉你这样和那样是违法的,到那个时候就迟了,我们付出的就是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了。

  我举几个我们经常会碰到的小例子:

  (1)在一个十字路口,不分主次干道和大小车型的情况下,两辆车都是直行,在路口相会时,那辆车优先通行?是遵循右方无来车的车辆优先通行。

  (2)十字路口两辆车相对行驶,一辆车向左转弯,一辆车向右转弯,同时往一条道上转弯时,应该是右转弯让左转弯车辆。

  2,了解最新的交通调整情况。通俗的说就是哪里新设了交通警拍照,哪里新装了电子眼,哪里以前可以停车,现在不准停车的等等。比如莲花支路彩田村村口,赤尾村牌坊对面,以及新洲三街维也纳门口,建设路北行时右转深南路压实线有交警拍照等等,罗沙路新乐公司旁边有交警拍靓照等等,大家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互相交换一下心得,并用心去记住。相信很多时候都可以避免这些违章。

  3,尽量不要违章。也就是尽量不要冒险,大家都知道,违章与危险并存。对于那些无谓的违章,象逆行绕过红灯,没有电子眼的路口故意冲红灯之类的,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你可能觉得你跑到前面多拉了一个客人,但是你破坏了公平的原则,也相应的增加了你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你可能一次两次没事,甚至十次百次都没事,但你不能保证永远没事。(当然谁都不能保证永远没事,但是你不违章没事的机率就会高很多)等到出事的那一天,可能以前的十次百次抢回来的时间和赚的钱都不够一次赔偿的。钱还是另外一回事,万一遇到事故甚至伤亡的,我们一辈子赚的'钱也买不回自己的安心,买不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吧?

  4,保养车辆和爱惜车辆,不要让你的赚钱工具(出租车)带病上路,轮胎,方向,刹车都是重中之重,相信大家都比我有经验。不管你是主班还是副班,只要那天车辆在你当班时坏了,你那天都很难赚钱,相信大家都有深刻体验。所以说,不要因为自己是副班司机或者是机动司机,维修车辆与自己无关,而不去爱惜车辆。车况好也就相应的减少了因机械故障导致的事故和不必要的麻烦了。桑塔纳车的话我的一个小经验就是变速箱的润滑油最好半年换一次。

  诚信优质服务以上均为个人意见,欠妥的地方还请各位师傅多多指点。下面我们再探讨一下怎样与乘客交流的问题。平时客人一上车,首先问客人去哪里,再会要求客人系安全带。系安全带就是一个很好话题。很多师傅都知道安全带是起安全作用的,但具体怎么安全却不一定说得完全对。大家可以回去试试看,当你以很快的速度拉安全带时,安全带会卡住拉不动。当车辆紧急刹车或者发生碰撞时,人体因为惯性往前冲的速度远高于人手拉安全带的速度,在那一瞬间安全带是拉不动的,这样就避免了人的头部和身体与车辆的其它部位发生碰撞,最大限度的保护车辆内部成员的安全。所以希望各位师傅养成系安全带的好习惯,同时让乘客坐车时也系安全带。我曾经碰到过一个小姐坐我的车,上车后我让她系安全带, 那位小姐望着我很好奇的对我说:“你这个人好奇怪哟。”我说:”怎么奇怪呢?”她说,她昨天坐一部出租车时,一上去后就把安全带系上了,但那个司机惊讶的对她说,这么不相信我的技术呀。我们深圳出租车司机的技术是绝对是超一流的,我前面也说过了,但是马路上不是我们一台车在跑,我们能保证自己不去碰别人,但不能保证别人不来碰我们。万一发生事故时,系安全带和不系 安全带,它的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相信各位师傅都很清楚。

  其次可以找共同点,比如乘客会开车,可以交流开车不违章的心得,这也是我们司机的强项。交流对路面上车辆的看法,对初学驾照的司机传授一些驾驶的技巧,这些都是很好的话题。

  同时和乘客进行交流时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尽量不要反驳客人的观点。比如客人说前面的一辆车很漂亮时,你就不要说那辆车丑的不行,这样很容易就会引起客人的反感,说它还不错,我相信你也不掉块肉。

法制演讲稿5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演讲稿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四年级二班的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

  同学们,你们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五年级两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们上学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险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还没完全康复。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会忘记去年发生在后村的那场车祸吧!那是幼儿园一个5岁的小男孩,在过马路时,被飞奔而来的三轮车撞飞,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们眼前消失。这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的父母悲痛欲绝。那触目惊心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至今还回荡在宽坪的上空;

  那用血换来的教训,应该让所有人惊醒!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倘若没有了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当你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当你要穿过马路时,请多一份谦让和耐心,绝不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它不仅仅是几句儿歌,还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绿叶;

  如果说生命是画,那么安全就是笔;

  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护堤。没有了安全,生命就会摔跤,没有了安全,就没有幸福可言;

  没有了安全,未来一切都是空谈!

  同学们,请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健康,拥有幸福,拥有未来,拥有生命!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法制演讲稿7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交流法律方面的问题。如今的法制社会,法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适当举例),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对我们的生活大有帮助,不但使自己做到遵纪守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些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20xx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主要是明确物归谁所有,保护所有人对物享有的各项权利,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物权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如我们从超市中购买的商品都是动产,能够自由移动,房子、道路、桥梁、土地等属于不动产。物权法具体规定了人们如何行使物权、如何保护物权。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相邻关系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给大家举一个案例:某小区一住宅楼一楼的业主王某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期间对承重墙、承重柱打孔以加装隔层,引起该幢楼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认为王某的行为对其他业主的楼房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引发纠纷,其他业主联合起诉王某停止侵权、将破坏的承重墙、承重柱恢复原状。此案涉及到对建筑物所有权的行使问题。有人会问,我自己的房屋,怎么装修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会有他人干涉呢?这主要是自己房屋中还有属于和他人共有的部分,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你四十万元在一住宅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经过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后给你颁发了房产证,就能证明你对这套房屋拥有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你就成了这个住宅小区的主人,房子的主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等都与你有关。那么,从法律上讲,你的四十万元真正购买到了哪些权利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得明确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属于不动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由不同的部分组成,如房屋套内空间、共用楼梯、楼顶、外墙面、楼内安装的相关设施、小区内的道路、绿地、车位等。这些不同的组成部分,由不同的人享有所有权,有的属业主独自占有和使用,有的由部分业主共有,还有的归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所以,从法律上讲,对建筑物享有的权利分为专有权和共有权两种。

  专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独自享有所有权。具体是指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屋内空间、露台、车位等区域。对于专有部分业主享有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

  共有权,是指由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具体指:(1)法定共有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如公园式建筑、供大家休闲娱乐的设施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2)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也没有约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备登记条件,但从其属性上天然属于共有部分,具体包括:a.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b.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c.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d.避难层(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供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设备层(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或者设备间(指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等结构部分。建筑物的外墙面、屋顶、电梯、规划之外修建的车位等属于共有部分,利用前述共有部分获得的收益,应归业主共有,比如利用外墙面、电梯做广告、出租规划之外修建的车位获得的收益。 共有又分全体业主共有和部分业主共有。如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楼顶平台、建筑外墙面等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一般业主共有。楼梯道、一单元内的照明设施等只属于所涉单元的业主共有,上下楼、或水平相邻的两住户之间的隔墙属于该两住户共有。

  小区内的会所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

  如何行使建筑物的所有权呢?对于专有部分自然由专有人独自行使所有权、使用权,如可以自己居住、向他人出租、赠给他人、卖给他人等等。一方面,专有人在行使自己专有权时有权排除他人的干扰和侵害,另一方面,也应当不能对他人权利的行使造成损害。前面所述案例中,王某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是对自己专有权的行使,但楼房的承重墙、承重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打孔的行为对整个楼的安全会带来不利影响,属侵犯其他业主共有权的行为。如果由此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再如《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如将住宅房未经相邻其他业主同意擅自出租或自己用于开办餐饮经营、用于开办幼儿园、用于商业办公等,影响了周围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且带来安全隐患,还有如装修房屋噪声扰民、水管破裂不及时维修使水流影响其他住户、煤气泄露发生爆炸影响其他业主安全等等,因此,业主在行使专有权时要合乎法律规定,不能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共有权的行使情况较为复杂。如果共有人较多时,如何行使往往会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了有效行使业主的共有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制演讲稿8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法制演讲稿9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大家知道,清明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一个纪念祖先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为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来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

  那么,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两句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没吃到东西了。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慈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大娘,谢谢您!”。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的一声轻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他便如实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老人顿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一次被角,你就这么的感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不解地望着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这个人就是你妈妈呀。你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了吗?”。是啊!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涌满了他的眼眶,为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

  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钱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费观,适当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到一天就用完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用钱进行赌博、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们要对父母感恩,就不应该贪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

法制演讲稿10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法制演讲稿11

老师们,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以下就是我的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家长与学校沟通制度。即家长定期向学校通报子女在家里的表现,学校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使之制度化,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仅仅依靠学校是不够的。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和道德的多层次化,使未成年人在成长中面临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这就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改革传统教育模式,努力提高学校对在校生的管理水平。在校学生的犯罪率虽然很低,但从学校走出的“问题少年”却不少,他们走上社会后很容易犯罪。因此中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根据调查,在一些中学里,有不少学生被视为差生,这些学生一般难以得到老师的`关怀与鼓励。他们到社会上之后,很容易被犯罪团伙拉下水。有不少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就是厌学、辍学、逃学,到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物,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在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很好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搭建了一个校园普法的平台,营造一个普法的氛围,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模拟法庭选取真实案例是对全校师生的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是一种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很多时候,犯罪与不犯罪仅仅是一步之差,所以要认识法律,懂得法律。

  今天我要讲的内容就这么多,希望同学们都能够用心去体会我所讲的内容。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都是未来的栋梁,我希望同学们都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今天开始,在学校要听校长老师的话,回家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要上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杜绝与社会上不良人士的来往,配合警察叔叔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还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成为祖国的可塑之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接下来,我就到各个班级的教室,如果同学们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我提问,或者来到学校队部室咨询,每周一下午我都会在队部室接受大家的咨询。如果大家有什么学习、生活上的困惑或苦恼,也可以书信形式投入大队部的悄悄话信箱,骆老师和我会尽量为大家解决这些困惑,做同学们最好的听众和好朋友。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12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一提到法治,我们一定会想到那可恶的小偷,可恨的骗子。

  我们在小区中不可以玩抛掷石块的游戏,比如一个小区中,五个小朋友玩抛掷石块的游戏,其中有一个小朋友被迎面飞来的.石头击中了右眼。花去医疗费二十八万左右。有些人不应该把垃圾桶的“肚子”给踢扁,这样坐既不文明,还会把整洁的环境污染。

  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看到两个小朋友在说什么东西,一个人突然大吼起来,把我吓一跳,我扭头一看,他们两个人打了起来,还有一个人嘴里不停的说:叫你上午在墙上写我的坏话,写我的坏话。他更加猛烈的拳打脚踢,另一个人被送到了医院检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法院一审便判决那个拳打脚踢的监护人赔偿各种损失五千余元,对拳打脚踢的那个人被学校开除,他的父母恳求学校再给孩子一次机会。我们不能干那些违法的事情。我们要和同学友好相处。

  我从法治中学到了无数的道理,我爱法治,只要留心观察,就能发现法治就在我们身边。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13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XX年10月28日,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法制演讲稿14

各位老师,同学们、孩子们,大家好!

  曾经我也走过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差不多与你们同龄,叫一声“孩子们”,我们都倍感亲切。同时,我也倍感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再结合案例,正确的认识一些社会现象。

  先讲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冬腊月的晚上,有一个14岁的小孩在刻苦背诵《岳阳楼记》:“庆历四年春,滕子京…

  …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个小偷趴在梁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实在忍无可忍从梁上蹦下来,把小孩的书一丢,张口就背“庆历四年春,滕子京缔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一篇文章在贼嘴里,极其流畅地背了出来。贼听了一夜,早已经“被背诵”了,这贼一甩袖子,说你怎么这么笨,东西也不偷了,扬长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离我们很近,就在娄底,叫曾国藩,而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他第一个促成30名留学生留学,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他第一个掀起洋务运动,创立江南制造总局;是他第一个建立海军等等,他的成功在于他能持之以恒,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坚持写日记,坚持每日三省其身,属于典型的“笨鸟先飞”。一般情况下,通过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孩子的潜力是可以无穷挖掘的。而故事中另一个人物可能经常被忽略,就是那个“梁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国藩更聪明,接受能力更强,为什么会误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我们不展开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学生应当也足以学会从自身寻找原因,由此切入我们今天的主题: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律是现今形势的需要,首先学了才懂,只有学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们的课本上已经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通过学习,在遇到具体事宜的时候,用脑筋想想: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同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既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又有效防止违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懂了才会用,才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享有哪些权利,你们知道吗?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等,学了才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才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那么,我们应当学习哪些法律?作为初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3至17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举例: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风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

  在这个案例中,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习人格尊严”的规定。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王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20xx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游戏室附近遇到黄某,即向黄某索要香烟,黄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王某便觉得黄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个将黄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黄某不给,王某便一拳往黄某腹部打去,当黄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黄某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度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那么,对于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应如何正确对待?

  (一)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二)重视上网安全,远离网吧,文明上网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会经常上网,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网络里学来的。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青少年一旦沉迷于电子游戏就会产生愈来愈强烈的心理依赖和反复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时,便会产生情绪烦躁、抑郁等症状,与的成瘾特征极其相似,故被称为“电子”。

  举几个例子:20xx年春节期间,许多年轻人选择在网吧过年,结果因上网过度,造成眼睛疲劳或不适就诊的人数激增,严重者甚至导致视网膜脱落;北京一所网吧发生大火,烧死24名年轻人;厦门一中学生去网吧上网,与成年人发生口角,被用弹簧刀惨无人道地杀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网吧玩网络玩游戏时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桩桩、一件件,都警示人们:整顿网吧,刻不容缓。然而,作为我们青少年更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网吧,拒绝诱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网,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上网与休息的关系,争作一名合格的健康发展的中学生。

  再举个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渲染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使辍学。没钱上网,小新就想到了偷。20xx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响声心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打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告诉办案律师,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苦流涕。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新的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最后,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护方面,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火警报案电话:119

  3、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4、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个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

  为了能使我们健康成长,在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后,同学们应当自觉做到: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杜绝各种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不进营业性的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在家上网时,要文明上网,自觉地不浏览不健康网站,增强自身免疫力;

  3、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4、不抽烟、不喝酒,加强体育锻炼;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以我们家乡人曾国藩为榜样,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潜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后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齐心协力在新的学年里取得长足进步。谢谢大家!

法制演讲稿1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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